财产保险实务中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和应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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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保险实务中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和应用论文..摘要: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属格式条款。在保险实务中,由于广大消费者对合同、经济合同、保险合同的内容了解较少,特别是对保险的格式合同特点不够了解,或对保险合同内容理解的偏差,常常引发保险合同纠纷,有些还形成保险诉讼案件。因此,普及保险合同知识..,引导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详细了解格式合同的特点及内容,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键词:财产保险实务;格式条款;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合同的一种,

2、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属格式条款。由于广大消费者对合同、经济合同、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了解较少,特别是对格式合同的特点不够了解,所以在保险实务中,由于认识不统一或对保险合同内容理解的偏差,常常引发保险合同纠纷,有些还形成保险诉讼案件。究其原因,既有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方面的,又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方面的。因此,普及保险合同知识,纠正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错误意识错误做法,引导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详细了解格式合同的特点及保险条款内容,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格式合同的含义和特点格式

3、合同也称符合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好合同条文,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考虑订立或不订立,对合同条款的内容没有太大的商量余地。这种格式合同亦称作标准条款合同,标准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前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按照商业保险的特点和国际上的惯例,保险合同在事实上都以保险单的形式体现,而保险单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正式的书面凭证,其背面印制的条款是格式条款。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单及保险条款通常由保险人备制和提供,投保人在申请保险时,只能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人出具的保险条款,而没有拟定或磋商保险条

4、款的自由。(一)格式合同的内容是保险人按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遵循《合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参考历史数据,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制定的。保险商品是特殊商品,决定这种商品特性和价格的重要依据是保险原理中大数法则的应用。在制定财产保险合同的内容时,一方面要按照大数法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即通过大量的个体变量的概括,消除偶然的、次要的因素所引起的个别差异,总结出被研究总体在数量关系上稳定的、一般的规律性;另一方面,要根据《合同法》第12条和《保险法》第19条的规定对其内容、格式进行规范和限制,如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

5、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同时,还要借鉴国际上的相关数据和经验,参考标的性质、危险状况、历史资料以及国外保险公司的习惯做法。只有这样,才能使制定出的格式合同合法、合理、切实可行。(二)在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保险人处于主动地位,投保人处于被动地位,投保人提出要约,保险人作出承诺,双方不会就合同条款内容讨价还价,充分体现了格式合同的特征。(三)保险人应向被保险人详细介绍合同条款的内容,投保人在投保时,也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双方的

6、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被保险人只能遵守合同条款内容,斟酌是否接受,不能就合同的某项条文向保险人“讨价还价”。而保险人在介绍合同条款时,既要讲明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单生效条件,更要详细说明关于责任免除部分的内容,让客户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四)合同条款内容原则上不允许改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采取特别约定形式对一些细节问题予以补充和说明。(五)按照合同条文的解释“有利于非起草人”的原则,当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合同条文发生意见分歧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二、财产保险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一)保险公司为追求业务规模而忽视告知义务

7、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保险产品的特征全部体现在保险条款中,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理应将自己所销售的产品介绍清楚。而事实上,保险人(包括其委托人)为了发展业务,往往只进行简单介绍,没有完全尽到告知义务。1.保险公司的员工在推销保险产品时,习惯于顾名思义向投保人介绍,如家庭财产保险、机器设备损坏保险,而不是按照合同要素、条款内容来介绍,有些还采取问答形式,不能够做到主动和全面告知。2.受保险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在承揽业务时,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单纯追求业务量,有时还有意掩饰产品的弱点。更有甚者,在介绍保险产品时,随意夸大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隐

8、瞒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误导投保人购买。3.行业代办的业务如银行、邮政、铁路等部门的代办人员缺乏保险知识,不能向投保人正确解释和引导。投保人也认为代办人员不懂保险,在不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下购买了保险。4.对于一些团购业务,由于是集中购买保险,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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