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 有限公司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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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同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三章合营企业第四章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投资比例、出资方式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第七章董事会第八章监事会(或:监事)第九章管理机构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组织第十一章设备和原材料购买第十二章税务、财务与利润分配第十三章合营期限、解散、清算第十四章保险第十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章不可抗力第十七章争议的解决第十八章适用法律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一章总则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年月日成立的企业,鉴于(如股权转让等)原因,本公司现改为中外合资企业(或:本公

2、司需重新修订合资企业合同),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及中国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合同(或:重新修订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第2.l条:合营各方:甲方:法定地址:注册地: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定地址:注册地: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第三章合营企业             第3.1条:合营各方同意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成立:“"(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为:珠海市。合营企业根据需要,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3、,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中国内地、港澳和其它国家或地区设立办事机构。第3.2条:合营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地位,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其合法经营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第3.3条: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第四章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第4.1条: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为年产。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投资比例、出资方式第5.1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和投资比例如下:甲方认

4、缴的出资额为,占注册资本的%;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占注册资本的%。合营各方以下列方式出资:甲方:机械设备(或其他实物)折合万元;现金(等值外币,境外人民币,现汇)万元;知识产权折合万元;乙方:机械设备(或其他实物)折合万元;现金(等值外币,境外人民币,现汇)万元;知识产权折合万元。第5.2条: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第5.3条: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

5、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第5.4条: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投资担保。第5.5条:合营各方已于年月日缴清了注册资本,并聘请了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和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已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合营各方已于年月日认缴了部分注册资本,合营各方未缴清注册资本部分的,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缴清,缴清了注册资本后,聘请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和出具验资

6、报告,验资报告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合营方已于年月日缴清了注册资本,并聘请了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和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已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合营方须在合营企业本次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内缴付股权转让款与。)(或:合营方已于年月日缴清了原注册资本,并聘请了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和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已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合营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缴清。)第5.6条:合营企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发给出资证明。第5.7条:在经营中,如发现资金不足,经各方协商增加数额和比例,并报原审批机构批

7、准后,由合营各方分别投资。第5.8条:合营期内,合营企业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第5.9条: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第5.10条:合营一方向非合营方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第6.1条:合营各方责任如下:甲方:(1)按本合同条款依时缴纳出资额;(2)(3)(4)(5)(6)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乙方:(1)按本合同条款依时缴纳出资额;(2)(3)(4)(5)(6)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

8、它事宜。第七章董事会第7.1条:合营企业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即为董事会成立之日。第7.2条:董事会由人组成(3-13人),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注: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不兼企业实职的董事均不得在合营企业领取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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