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后续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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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后续问题研究[摘要]2008年秋,我国政府在农村已经实现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城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已经基本得到妥善解决,但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后续问题又接踵而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该由谁来管、义务教育经费究竟该由谁来埋单、流入地与流出地怎么衔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籍及队(团)籍怎样管理以及如何防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教育过程中遭受隐性排斥,这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

2、子女;义务教育;教育政策    2008年秋,我国政府在农村已经实现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城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已经基本得到妥善解决;但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后续问题又接踵而至。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天津教育科学研究院为此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后续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研究。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该由谁来管    (一)政策的缺失及问题  我国政府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主要采

3、取“两个为主”政策:“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这一政策问题在于:一是与就近入学政策相矛盾。2006年6月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12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就标志着对户籍地政府而言,承担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是责无旁贷的,但对

4、于非户籍人口子女因为其户籍不在流入地政府管辖范围之内,加之《义务教育法》没有对流出地政府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实际上,这就代表着流出地政府对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没有责任。  二是与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相矛盾。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7条指出:“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而“两个为主”政策事实上是由中央政府出面将流出地政府的义务教育责任转嫁至流入地政府的身上。这种管理体制最终导致了流出地政府无任何责任,而流入地政府消

5、极落实中央政策的问题。  此外,国家统计局在进行统计时,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列为流动人口,而不属于户籍人口数;教育部门对入学率、巩固率或保留率的统计也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这就造成了一些地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地区可以不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政策建议  从短期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将“两个为主”具体化,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以及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各自的责任,形成良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协作机制。第二,在教育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外来务

6、工人员教育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加强与公安、财政、劳动保障等机构的沟通,从宏观上把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流动情况、教育的需求等,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例如:张家港市教育局就成立了一个专门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进行协调管理的科室,按照“挖掘潜力,积极吸纳,平等对待,热情服务”的原则,以超常规的热情、超常规的努力、超常规的举措,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真正得到落实。第三,修改义务教育法,改依户籍地就近入学为依居住地就近入学。第四,国家统计局应该改变统计口径,将以户籍人口作为统

7、计口径改为以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以引起流入地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重视。第五,开展强有力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情况专项督导,全力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够接受平等的教育。  从长远来看,国家要彻底消除二元户籍制度,逐渐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本地户口与非本地户口的界限消除,建立全国统一的一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    二、义务教育经费究竟该由谁来埋单    (一)政策的缺失及问题  义务教育经费问题政策方面的缺失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义务教育投入体制自身存在矛盾。从现有体制来看,这种义务

8、教育投入体制其实是由中央政府出面,把流出地政府对其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转移到流入地政府身上。同时,中央政府又将自身应该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支付给流出地政府,凸显出财权与事权的严重不对称性。在教育投入大为增加却没能获得相应补偿的条件下,流入地政府只能够采取消极抵制的举措。  二是对于户籍地(流出地)政府而言,承担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具有“属地问责”的强制性质,但是流出地政府则视流出的儿童少年为“泼出去的水”,根本不愿意再承担任何经费投入和管理责任。流出地政府因此既得到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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