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关于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的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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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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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析关于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的理论探讨论文关键词:非货币性交易 劳动价值论 再生产理论 已实现价值资产 未实现价值资产  论文摘要:现行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缺乏合理的理论依据;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应以价值理论为基础,重新定义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非货币性资产按是否已实现其价值为标准可分为:已实现价值资产、未实现价值资产和混合资产;不同的非货币性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应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万  就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美国、加拿大、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均有明确规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和《企业会十制度》也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我们认为,现

2、行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缺乏合理的理论依据。一、现行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各国对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之所以加以规范,其主要目的:一方面是规范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另一方面是防止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创造虚假利润和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从而利用会计信息不对称,损害广大股民和债权人的利益。按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中,当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时,这种交易定为非货币性交易。这条规定的实质是:当一种交易定为非货币性交易,则在整个交易中,有75%以上的非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视同企业购进资

3、产的交易,按一项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对这一部分交易,会计不能确认收人和收益,只能就补价的货币性交易部分,才能确认收益;当交易定为货币性交易,则在整个交易中,有75%以内的非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视同企业出售、转让资产和购进资产两项交易,按两项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对这一部分交易,会计也要确认收益,对于商品和材料的交易,会计要确认收人。对于上述会计处理,有如下几点值得深思。首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25%的比例,其理论依据何在?其次,在非货币性交易下,整个交易的75%以上的非货币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不能确认收人和收益;而在货币性交易下,整个交易中的75%以内的非货币

4、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则能确认收益,对材料和商品的非货币性交易部分,还能确认收人。上述两种交易,都是非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只是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其比例为75%以上;而在界定为货币性交易中,其比例为75%以内,其本质并无区别。要谈区别只是制度规定的区别,是人为的区别,难道75%的比例就是两种交易区别的临界点?换言之,在整个交易中,非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所占比例在75%以内.就视同货币性交易,一旦超过75%的临界点,则发生了质的变化,由货币性交易转化非货币性交易,这在理论上难以寻求合理的解释。再次,《企业会计制度》规定25%的比例,同样还给企业留有75

5、%的操作空间。企业同样可以通过支付25%多一点的货币性资产,而在作价方面或通过其他手段又予以补偿,再来操作75%以内的非货币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同样可以达到创造虚假利润和粉饰会计报表的目的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对作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来看,它与我国199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并无本质区别,该规定的主要区别在于将非货币性资产分为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刹对待售资产与待售资产的交易、以及非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的交易,看作盈利过程未完成,不能确认利益;而对非待售资产与待售资产以及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的交易,看作盈利过程已完成,应确

6、认利益。但如进一步追究盈利过程是否完成的标志—换人资产相对于换出资产的目的是否发生改变,则值得商榷。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划分标准,既不能从理论上作出合理解释,也不能真正达到制定准则和制度所要达到的目的。为此,有必要对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重新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在此基础上,制定其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这种会计准则和制定规定,同时又能达到防止企业粉饰会计报表行为的目的。二、价值理论既是会计收益确认的理论依据,也是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的理论依据(一)产品或商品的增值价值是会计收益确认的墓本前提条件根据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理论,商品的自然价格(即商

7、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劳动的商品才有价值,商品的市场价格或交换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由于供求的关系,两者有时相等,有时不相等马克思在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提出著名的商品价值公式:商品的价值二C+(V十M)首先,该公式表明产品的价值是由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消费的生产资料转移过来的旧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两个部分构成,产品或商品的新价值只有经过劳动才能创造其次,该公式表明产品的价值是由C,V,M三个部分组成,这就是说。M这个剩余价值部分,即企业生产产品的价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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