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定秘制度问题研究

俄罗斯定秘制度问题研究

ID:10456801

大小:83.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7-06

俄罗斯定秘制度问题研究_第1页
俄罗斯定秘制度问题研究_第2页
俄罗斯定秘制度问题研究_第3页
俄罗斯定秘制度问题研究_第4页
俄罗斯定秘制度问题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俄罗斯定秘制度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俄罗斯定秘制度问题研究一、俄罗斯定密制度的历史溯源  俄罗斯的历史蕴含着神秘的色彩。在俄罗斯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在各个方面都曾达到了其它经济发达国家的水平。其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俄罗斯人民的惊人潜力,总是能够吸引国外的专家、冒险家和间谍来到俄罗斯来,处处都有人进行侦察和反侦察的活动。1  俄罗斯的定密制度的历史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俄罗斯帝国时期;苏联时期及后苏联的俄罗斯时期。  (一)俄罗斯帝国时期  在1845年之前,在俄罗斯帝国的法律之中并没有关于国家秘密的法律定义。此时,涉及国家秘密的保护问题主要是按照1720年

2、2彼得大帝时期颁布的法典总章的规定来处理。通常将窃取国家或集体的文件等行为定性为犯罪行为,并施以严刑酷罚,通常执行死刑或者流放,并挖去鼻孔和没收犯罪人的财产。1845年俄罗斯颁布了《刑事和改造处罚法典》,其中单列了有关国家犯罪3的章节,其中列出了叛国罪行为的目录,譬如:俄罗斯国民向外国政府通报国家机密,贿买企图蓄意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外交官或其它官员等行为均视为国家犯罪行为。更为详细的国家犯罪和处罚目录体现在1903年完成的《俄罗斯刑事法典》之中。该法首次从法律意义上界定了关于叛国罪行为、间谍行为及窃取秘密文件复本4的

3、构成并规定了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俄罗斯社会内部处于政治危机和对外的采取军事行动,以此,敌对国家间保密斗争更为剧烈,沙皇的机密和宫庭政治家的秘密经常遭到窃取,敌对国通过这些秘密来判定俄罗斯国家体制及对外政策的制度。1903年1月20日,军机大臣阿•尼•库罗巴特金向沙皇递呈了关于军事部门组建新的秘密分队的报告,第二天,就获得了尼古拉二世的同意批示,从此俄罗斯开始建立了反间谍机构。其首要任务是保护军事机密和侦查向外国人出卖机密的人员。  国家间国际关系的复杂化总能引起军事和外交

4、谍报工作的增强,这主要体现在俄罗斯与日本、德国之间进行反间谍斗争过程中。1912年,俄罗斯军机大臣弗•阿•苏哈姆林诺夫和司法大臣伊•戈•谢格洛维托夫共同提议修改关于叛国及间谍的现行法律,1912年7月5俄罗斯颁布了《关于修改和补充因间谍活动的叛国行为法》。这部法律扩大了间谍叛国罪的概念,加入了一系列新的惩罚手段,其中包括间谍同谋和泄密。从法律视角将国家秘密的范围也推广到军事领域,这些数据和客体都是涉及俄罗斯外部安全或其武装力量和国防设施安全的。5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俄罗斯

5、通过了一系列新的与保守国家秘密有关的法令。在1914年7月生效的《关于军事检察机关临时条例》中第一次将军事秘密资料名录列入其中。(在名录中既包括双重间谍的数量,也包括探望战场的皇室成员名单)。后来颁布了《有关俄罗斯外部安全和海军与陆军防御的资料及名录》,并规定其内容禁止在报刊上刊登并进行宣传,公众集会下进行演说和报告禁止涉及与此相关的内容。同时将有关处罚和改造刑事犯的新条款也列入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军事检察机关出版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刊物的泄密责任问题。6  (二)苏联时期俄罗斯定密制度  由于历史条件的原因,被迫与敌对统

6、治阶级代表共事的苏维埃政府,从存在的第一天开始就遇到了间谍问题。7这也正是1918年的国内战争时期,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下令实行《关于军事检查的规定》(非经军事审查机关预先检查的书刊、信件及数据,不能通过邮政电报进行邮递)的原因。1921年,军事审查机关并入全俄特设委员会。1992年,俄罗斯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秘书处还通过了《关于保存和转移保密文件的程序》的特别令。  在1922年的《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刑事法典》关于反革命罪的章节中包含了有关国家罪内容。该法典的第66条规定了参加各种类型的间谍活动,传送、通报或窃

7、取、或搜集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特别是为了反革命目的或为了获得金钱向外国或反革命军事组织提供军事资料的责任问题。本第条二款还规定了在没有反革命或私利目的,及对其公开的相关信息的行为所产生的可能后果缺少认识的情况下,可减轻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8  1926年,苏联人民委员会批准了《按内容进行特别保护的国家秘密资料目录》。其中涉密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军事方面、经济方面和其它方面的资料。同年,还通过了一系列涉及全苏联的有关独立组织在对秘密公文进行处理一般规范。1929年,苏联颁布了《联合国家政治局地方机关及组织处理涉密文件规则

8、》,确立了苏联加盟共和国涉密机关及组织在监督和处理秘密文件的责任及权限。  在苏联行政管理系统运行期间,实际上存在两种公开的秘密:一种是党的秘密,另一种是国家的秘密。无论是哪种秘密都有自己需要保密的资料,还有需要保密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资料和文件都是根据保密制度的法律原则规定实施涉密管理的对象。譬如在苏联时期颁布的大约在三十万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