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科技厅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实施细则的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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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财教【2018】6号各市(州)、扩权县财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产学研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厅、科技厅制定了《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1月4日—9—附件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

2、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支持基层科技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完善体系,绩效导向、激励相

3、容”的原则。第四条专项资金由财政厅、科技厅共同负责管理。财政厅会同科技厅开展资金分配、拨付、预算管理、监督检查—9—等工作;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开展项目征集、评审、三年滚动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以下范围:(一)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主要指市(州)级以上地方政府所属科研单位(不含转为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单位)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科研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二)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主要指依托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建立的,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为区域发展提供研究开发

4、支撑的专业性平台,包括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研究中心)、新型研发组织等。(三)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主要指为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基层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资源共享等专业或综合性服务机构,包括科技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四)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主要指围绕区域发展战略,结合科技惠民、县域科技、科技扶贫等任务,对政策目标明确、公益性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9—众的科技成果进

5、行转化应用的项目示范。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一)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二)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第三章申报、审批与下达第七条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须是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中央预算单位不能作为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园区管委会等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不能作为项目的申报承担单位和实施主体。(二)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确保项目实施,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

6、、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三)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四)申报单位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第八条申报程序—9—(一)项目申报。每年第四季度,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发布次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明确支持方式、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方法等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二)审核推荐。省直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科技厅、财政厅;市(州)、扩权县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报科技厅、财政

7、厅。省直主管部门,市(州)、扩权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经其审查并推荐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三)项目受理。科技厅负责受理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内容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指南要求,同一项目是否存在多头或重复申报等。(四)项目评审。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对需要现场考察的重大项目组织现场考察。(五)编制规划。根据我省科技创新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结合项目评审情况,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编制专项资金三年滚动

8、规划上报科技部、财政部。三年滚动规划应当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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