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法监便函〔2011〕22号

青卫法监便函〔2011〕22号

ID:10719575

大小:369.5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8-07-07

青卫法监便函〔2011〕22号_第1页
青卫法监便函〔2011〕22号_第2页
青卫法监便函〔2011〕22号_第3页
青卫法监便函〔2011〕22号_第4页
青卫法监便函〔2011〕22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青卫法监便函〔2011〕22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青卫法监便函〔2011〕22号关于征求《青海省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意见的函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厅卫生监督所: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55号),我厅组织起草了《青海省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讨论,并将修改意见于6月30日前反馈至厅法监局。联系人:白瑞平电话:0971-8244537传真:0971-8246027附件:青海省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登录青海省卫生厅网站(www.qhwst

2、.gov.cn)查阅。二○一一年六月八日青海省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卫生监督是政府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和科学管理为重点,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考评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科学评价卫生监督工作

3、。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对卫生监督职责完成情况、工作效率、质量、水平、管理能力以及有关各方的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和分析,科学评价卫生监督工作的成绩和效果,旨在激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考核内容(一)对卫生监督机构的考核。根据国家、卫生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机构职责以及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制定《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以下简称《业务指标》)(附件1)和《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保障指标》(以下简称《保障指标》)(附件2),作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4、开展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依据。《业务指标》包括:业务工作、综合管理、作风建设3方面内容。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10个关键项。《保障指标》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设备装备4项内容。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7个关键项。《业务指标》和《保障指标》满分各为500分,在指标内容设置上,省、州(地、市)、县三级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略有不同,考核评分时进行标化。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业务指标》得分≥450分,《保障指标》得分≥400分,且无2个(含)以上关键项得0分。合格:《业务指标》得分≥400分,《保障指标》得分≥300分。除

5、优秀、合格外,其他为不合格。3.考核结果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表彰奖励、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监督机构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政府适当增加当年度财政拔款和绩效工资总量,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监督机构考核获得优秀的政府人事部门应适当提高其工作人员年终考核获得优秀、嘉奖和立功的人员比例。(二)对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依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绩效考核要求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考核。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

6、规定》对本单位人员从德、能、绩、勤、廉五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岗位聘任、职称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重要依据。四、考核的实施(一)组织管理。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级负责。1.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对州(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情况定期进行核查。省卫生厅法监局、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全省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的技术指导,并培训考核人员。2.州(地、市)级卫生局组织开展本级卫生监督机构考核工作,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7、。3.县级卫生局组织开展本级卫生监督机构考核工作。(二)考核方式。采用日常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包括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资料核查、知识技能考核、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评议、综合评估等方式。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原则上每年考核1次,《业务指标》每年考核一次,《保障指标》每两年考核一次。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形式及考核周期由单位自行确定。(三)考核程序。1.正式考核前,由各单位按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2.正式考核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结合日常考核情况,经审核形成考核组意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