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

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

ID:10784017

大小:601.50 KB

页数:64页

时间:2018-07-08

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_第1页
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_第2页
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_第3页
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_第4页
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_第5页
资源描述:

《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大型人才招聘会公告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构筑人才高地,实现人才智力保障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无缝对接”,经中共兴国县委、兴国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大型人才招聘会,届时将组织部分党政事业单位、40家重点企业参加招聘活动,欢迎有意到我县工作的大学生、党政事业单位人才、专家顾问、企业管理和技工类人才、返乡创业人才等人才前来咨询应聘。一、活动时间2012年10月9日上午9:00—下午4:00二、活动地点兴国县将军园三、招聘对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

2、大学生、党政事业单位人才、专家顾问、企业管理和技工类人才、返乡创业人才等人才。四、应聘须知1、有意者请于2012年10月9日到招聘现场咨询报名、应聘,并携带好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专业特长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2、企业管理和技工类人才到企业展位应聘;返乡创业人才到创业服务展位咨询;大学生、党政事业单位人才、专家顾问等三类人才现场报名登记,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将择优录用。3、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信息我们将

3、予以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概不退还。五、信息查询《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大型人才招聘会公告》及职位信息将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guo.gov.cn)、兴国县党务公开网(http://www.xgdw.gov.cn)及省、市、县电视台,江西日报、赣南日报、兴国报,省、市人才网站上进行发布。具体详情也可到兴国县“构筑人才高地、促进振兴发展”大型人才招聘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兴国县委组织部)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97—5325005(薛),5324205(曾)。六、政策待

4、遇1、大学生人才政策待遇对所需引进的大学生人才采取聘任制的方式,聘任期为一年,聘任期间由县财政负担1750元/月·人(基本工资+社会保障五金),在兴国无住房的,可提供公租房解决住宿问题。期满后,可以优先推荐参加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需续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可以办理续聘手续,续聘期间福利待遇原则上保持不变。2、党政事业单位人才政策待遇党政事业单位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原单位同意后,结合兴国县编制情况和用人需求情况可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调入人员个人身份保持不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3、专家

5、顾问人才政策待遇对掌握较高技能或拥有知识产权、较高学历的人才,根据我县岗位需求,可到我县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期间不改变其原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相关待遇面议。4、企业管理和技工类人才政策待遇凡有一定经验的企业管理和技工类人才,根据我县岗位需求,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待遇由双方约定。5、返乡创业人才政策待遇享受《兴国县鼓励投资、促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相关创业优惠政策。中共兴国县委兴国县人民政府2012年9月26日兴国县鼓励投资促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扩大开放,鼓

6、励县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在我县投资,促进我县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优惠政策。第一条凡在我县投资并办理法定手续的新批工业项目,在执行国家、省、市相应政策的同时,均可执行本优惠政策。第二条规费1、省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市及市以下实行“零收费”;带成本的服务性收费按收费标准下限的50%收取,不带成本的服务性收费按收费标准下限的20%收取。2、严格执行《兴国县招商引资企业收费明白卡》设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准另设名目和提高标准收费。第三条财税扶持政策1

7、、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年纳税50万元(利用本县资源初加工企业除外)以上的企业,自企业纳税达到标准年度起,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三年内由受益财政按50%奖励给企业(先征后奖)。2、鼓励企业技改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技改或扩大再生产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以上,在企业技改或扩大再生产达产达标后,将企业3年内新增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3、对出口型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市场的,从品牌产品上市年度起,3年内新增税收(扣除新增税收中出口部分的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

8、,县财政按5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积极为外贸出口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具体奖励标准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4、设立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对当年获得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第四条用水1、兴国经济开发区企业生产、生活用水为0.9元/吨;园区外企业生产用水1.7元/吨。企业有污水处理设施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