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的大修与小改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思考

《行政诉讼法》的大修与小改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思考

ID:11455357

大小:27.02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12

《行政诉讼法》的大修与小改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思考_第1页
《行政诉讼法》的大修与小改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思考_第2页
《行政诉讼法》的大修与小改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思考_第3页
《行政诉讼法》的大修与小改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思考_第4页
《行政诉讼法》的大修与小改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政诉讼法》的大修与小改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行政诉讼法》的大修与小改——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思考杨临宏(教育部云南大学滇西发展研究中心,云南昆明650091主任)摘要:对《行政诉讼法》实施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可以发现,《行政诉讼法》既存在制度空白,也存在制度缺陷;既存在法内问题,也存在法外问题。主张修改时应当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修改策略。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应当重点注意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立法目的上应当以规范行政诉讼行为为原始目的,其他皆属于派生性目的;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应当引入问责机制,通过问责突破执行难。关键词:行政诉讼法;大修或小

2、改;规范诉讼;引入问责中图分类号:D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078(2014)04-048-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4月4日颁布以来,已经历经25年。25年前的中国与今天的中国无论是在经济社会,还是在人们的权利意识、法治观念等方面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任何法律都应当反映时代的发展,紧跟社会发展的潮流,回应社会的需求,关照人们对权利的期盼,解决人们交往中发生的纠纷,恢复被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一部25年没有修改完善的法律,很显然是不能满足这些要求的,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言自明的。一、成绩

3、不可小觑我国20多年行政诉讼实践证明成绩是主要的,应当充分肯定。在笔者看来,《行政诉讼法》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第一,推动了我国民主法制,特别是行政法制全面、迅速、配套性的发展。为保证《行政诉讼法》的顺利实施,使行政诉讼不仅有程序法可依,同时也使案件有可据以裁判的实体法,我国先后颁布了一些规范所有行政领域、具有骨架性质的法律,如《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等。在此期间,一些专门规范不同行政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如《森林法》、《戒毒法》、《药品管理法》、《

4、种子法》、《价格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为了保证这些法律的顺利实施,国务院制定了一些配套性质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制定了配套性的规章;地方制定了配套性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形成了以法律为纲领,以法规、规章与其相配套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保证了国家的行政管理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而这些配套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配合和保证《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而制定的。可以说,这些配套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是由《行政诉讼法》所催生的。第二,结束了我国“民不可告官”

5、的历史,打破了千百年来“官贵民贱”、“官以牧民”的传统错误观念。通过《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建立起来了相对完整的行政诉讼制度,使公民权益在受到行政权侵害时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可以说,《行政诉讼法》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权利意识增长、权利本位观念增强①本部分的部分观点,曾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布实施20年的成就与反思》为题发表于《学术探索》2009年第1期。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所作的回应。就人民群众而言,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

6、讼,能够与“官”对簿公堂,分庭抗礼,打破了“民不与官斗”、“民不可告官”的制度传统和观念定势。就行政机关而言,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所作的行政行为必须接受司法审查,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行政机关原来高高在上、“一言九鼎”、“唯我独尊”的特权心态。从《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初的拒绝出庭“受审”、消极抵制审判、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发展为今天部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积极参与法庭审理、依法履行法院判决的局面。就人民法院而言,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能够正确、及时地行使国家审判权,从《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初的“汇报立案”、

7、“汇报审理”、“汇报裁判”、“汇报执行”等,发展到今天基本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人民法院有权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维持、撤销、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等不同的判决。虽然几多艰难,也尚未尽如人意,但毕竟还是取得了一些成绩。①第三,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备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行政诉讼作为专门解决行政纠纷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我国三大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解决行政争议,维持国家有效的行政管理,构建和谐行政关系方面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在当今社会,多元化解决社会纠纷,无疑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

8、大的意义,但也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中诉讼是十分重要且具有主体性、权威性和终局性的,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也不能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等量齐观。同时,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在所有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中也是程序最为完备、运行最为规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最为有力的一项制度。第四,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