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考点精解:规则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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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司法考试行政法考点精解:规则与制度  (一)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制定主体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2、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较大的市包括三类:  省会市(22省+5自治区=27个)  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18个【非计

2、划单例市】:齐齐哈尔、吉林、抚顺、鞍山、大连、本溪、唐山、邯郸、大同、包头、青岛、淄博、洛阳、淮南、无锡、宁波、徐州、苏州。(其人大或常委的地方性法规需报省级人大常委在四个月内批准)  经济特区市:深圳、厦门、汕头、珠海【共80个】。  (二)等级效力规则  1、上下位法的: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宪法最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级政府的规章>本区域内较大的市政府的规章。  2、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

3、和单行条例可根据本民族、地区的需要,对上位法作变通规定,在本民族、本地区优先适用该规定。  4、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特区法规也可对上位法作变通规定,在经济特区优先适用。  (三)冲突适用规则及裁决:“从高、从新、从特”  1、同一制定主体的规范效力冲突规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①特别法优一般法,②新法优于旧法,③法无溯及力,但是,有利(赋权)的除外。④若新的一般规定和旧的特别规定相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2、不同主体的规范效力冲突规则:  其一,授权制定的法规,含授权制定的行政法

4、规与经济特区法规,若与法律相冲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其二,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冲突,由国务院裁决。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其三,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适用地方法规就适用,但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的,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四)立法监督  1、监督的标准与条例: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标准(87条):  2、事前控制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准批自治区的自治与单行条例;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与单行条例以及较大市的地方

5、性法规。不批准不生效,具有许可性质当备案。  3、撤销或改变的主体和权限  (1)领导关系:“可撤可变”本级人大领导他的常委会,上级政府领导下级政府,政府领导自己的工作部门三种。  (2)监督关系:“只撤不变”权力机关监督本级政府,上级权力机关监督下级权力机关两种关系中。  (3)授权关系:“可双撤”两机关是授权关系,授权者既可撤销被授权者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也可以撤销授权。一为全国人大或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二为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所在省市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4、事后监督备案:均30日:录案备查,先生效后告

6、知,上级有哪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例,对包头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应报哪些机关备案?答:报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内蒙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  (五)审查的提出(90条)  启动监督程序的要求与建议:法定机关要求:“硬”;公民、组织建议:“软”。  (六)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裁决法律适用冲突的规则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解决相应法律适用冲突的规则是:  其一,层级冲突适用规

7、则  不同层级法律规范冲突一般属违法冲突,按照法律优先原则,高层级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法律规范。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按以下标准判断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  1、下位法缩小上位法规定的权利主体范围,或者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扩大上位法规定的权利主体范围;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2、下位法限制或者剥夺上位法规定的权利,或者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扩大上位法规定的权利范围;  3、下位法扩大行政主体或其职权范围;  4、下位法延长上位法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期限;  5、下位法以参照

8、、准用等方式扩大或者限缩上位法规定的义务或者义务主体的范围、性质或者条件;  6、下位法增设或者限缩违反上位法规定的适用条件;  7、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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