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官制度改革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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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官制度改革初探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全面系统地讨论依法治国方略。这就预示着中国司法制度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一背景下,法官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焦点问题。1我国法官制度改革之宏观构想建立健全法官选任制度1.现行法官选任制度存在的问题15/15如果说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就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肖扬主编:《当代司法体制》,

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随着司法体制的不断改革,法官选任制度的改革也成为法官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推进法治建设起到重要作用。法官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关于法官的准入资格,即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担任法官;另一方面是关于法官的选任机制,即法官选任的主体、选任的方式以及选任的程序。学历方面。在1995年《法官法》颁布之前,我国对法官的学历没有任何要求。在95年《法官法》颁布之后,对于初任法官的要求是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初任法官资格考试,而且还要接受过大学教育,但是这里的大学教育

3、并没有严格的限制。直到2001年修改《法官法》才将初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提高到本科,但是仍然有非法律专业的人可以担任法官的规定。这种情况的存在就导致了法官的准入门槛过低,不利于法官专业化素养的提高。选任方式。我国现行的法官选任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官的公开选拔;另外一种是法官的选举和任命。这两种选任方式的不足是:没有专门的法官选任机构,也没有相关的考核程序。考试方面。我国现在虽然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然而,在现实中录用法官必须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而不是经过专门的法官录用考试。15/15年龄方面。我国法院目前录用大部分人员是大

4、学毕业生,按照相应的初任法官年限,他们中大多数人可以在26岁左右担任初任法官,但是这样一来就会使得法官的年龄普遍偏低,社会经验不足,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培训方面。我国目前实行的法官培训制度多为岗前短期培训,是法官选任之后进行相关培训,而不是在此之前就对其进行培训。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官队伍职业化进程。2.法官选任制度改革措施构想公正的法律若要不折不扣地得到实现,直接取决于执行法律的法官是否具备必要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品质。[徐家力:《从律师培训看司法官培训制度》,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4期。]因此,我们需要

5、建立和完善法官选任制度,同时也要立足于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选任制度。15/15提高法官入职门槛。探索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法官任职的最低学历规定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高级法院、最高法院法官任职的最低学历应为高等院校法学硕士或博士毕业并取得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法官专业化水准。完善选任方式和程序。建立独立的法官选任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当负责全面了解法官的专业素养以及品性表现等综合素质,同时该委员会也应当确保法官选任时的公开公正,以避免司法权地方化,确保法官的独立性以及公正性,防

6、止地方保护主义。此外,还应建立一系列严格的法官选任程序,例如建立公开化的法官提名制度、法官就职仪式等制度,从而增加法官对其职业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完善法官选任考试制度。参加法官的选任首先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此后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之后,需要增加一项与法官这个职业有关的专门法官考试,例如有关法官思辨能力的考试以便提高法官的整体专业素质,方能成为一名法官。完善法官任职培训制度。对于法官任职的培训不应是短期的,应该是长期的培训,培训期限应该在一年左右;同时这种培训也不应仅仅局限于岗前培训,在其工作期间

7、也应该开展不定期的培训。建立健全法官独立体制15/15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必将涉及深层次的体制改革,而法官独立体制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法官独立是法院独立的核心和落脚点。[陈卫东。韩红兴:《一法官独立为核心,推动我国法官制度的现代化》,载《人民司法》2002年第2期。]要完善法官独立体制,笔者将从两个方面来论述:一方面是,法官内部独立;另一方面是,法官外部独立。1.完善法官内部独立体制。法官内部独立,是指法院内部法官应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一方面,它是指法官通过独任和合议制形式审理案件,只服从法律,而不应受到法院内部

8、的其他法官的不正当干涉。[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将法院看成一个整体,其独立性是相对而言的,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单个法官在审判活动过程中的独立性并没有相关明确规定。法官是司法权行使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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