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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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工商大研工〔20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及派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讨论决定,现将《重庆工商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及派遣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在2010年10月26日前召开2011届研究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召集相关导师和研究生进行座谈,认真学习《办法》,并贯彻执行。特此通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二○一○年十月十二日重庆工商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及派遣工作实施办法毕业研究生是国家有计划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

2、才,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毕业研究生就业的原则和方针第一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与时俱进,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

3、。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毕业研究生自主创业和面向基层就业。二、毕业研究生毕业去向研究生毕业时的去向分为就业、待就业和不就业。第四条毕业研究生就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研究生按照合同规定回原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2.毕业研究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包含考取公务员及“选调生”)。3.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合同),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到用人单位就业。4.毕业研究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1)自

4、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2)自由职业指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5.升学:硕士毕业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已获得录取通知书)。6.毕业研究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7.毕业研究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8.毕业研究生参军入伍。第五条待就业毕业研究生,是指有就业愿望但尚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且正在择业的毕业研究生。第六条毕业研究生自愿申请不就业。包括暂无就业愿望、拟升学、因身

5、体健康状况或其它原因暂不就业。三、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和派遣第七条定向、委培研究生学校不发给《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书》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就业报到证填为原工作单位名称。第八条凡在2011年6月底以前毕业的2008级统分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给《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研究生在学院指导下,认真并如实地填写《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供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之用。《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书》可在研究生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第九条《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6、一旦签订,各方须信守承诺,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约。第十条凡申请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研究生,务必在2011年6月10日以前,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并将该表、本人申请和空白《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交各学院,各学院备份后于2011年6月10日统一交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就业方案上报为“自主创业”或“自由职业”,报到证填写为档案户口转往单位。第十一条已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2008级硕士毕业生和2009级提前毕业研究生,应到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交回空白《全国毕业研

7、究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按照“录取为博士生”列入就业方案。如在已签订就业协议后又决定攻博,原则上须征得原录用单位的同意(书面函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凡申请出国留学或工作的毕业研究生,务必在2011年6月10日以前,由本人将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需注明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转往地),与空白《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并交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就业方案上报为“出国”,报到证填写为生源所在地的省或地、市、州、区县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已签订就业协议后又要求出国留学或工作者,须事先征得原录用单位同

8、意(书面函件),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申请出国留学或工作的毕业研究生若未获准出境,落实就业单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第十三条待就业毕业研究生须于2011年6月5日至2011年6月10日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待就业毕业生登记表》,并交各学院,各学院备份后于2011年6月10日统一交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第十四条凡申请暂不就业的毕业研究生,务必在2011年6月10日以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转往地(即生源所在地),连同本人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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