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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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和出资方式  第四章股权的转让及质押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股东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章董事会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章公司的基金管理人  第九章公司的投资  第十章公司的基金托管人  第十一章监事会  第十二章关联交易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  第十四章公司收入、费用与可分配资金的分配  第十五章公司解散、清算、亏损弥补与债务承担  第十六章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XX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投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本基金”),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场所: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四条公司经营宗旨为:秉承“安全、稳健、诚信、增值”的投资理念,在严格的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全面系统的增值服务。在股东各方的鼎力支持下,通过多渠道融资,将人才、资本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机整合,为

3、被投资企业创造价值,与股东共同积累,大力推进被投资企业的发展,为股东带来最大的投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1)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具体投资方式包括新设企业、向已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设立企业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2)创业投资业务;  (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年,自公司经核准设立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前不少于X个月,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决议同意,可以延长上述期限并

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每次延长X年,但累计经营期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超过X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和出资方式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均以人民币货币出资。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名,分别是:  股东一: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  股东二: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  股东三: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  ……  。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一)本公司总出资额(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注:不得低于元人民币)。各股东的出资金额、出资

5、方式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二)在本公司存续期间,管理人任何时候的出资比例均不得低于1%;  (三)在本公司存续期间,除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单个股东的出资额不得低于元人民币且该等股东均已从管理人处获得相关投资风险提示,并对此等提示已充分知悉和了解。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的认缴出资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四)出资额的缴付期限:各股东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日内完成出资,且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五)本公司成立内,如因经营所需,且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增加全体现有股东的认缴出资额或者以非受让现有股东股权的方式

6、引入新股东,但新股东不得低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对本公司股东资格所设定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缴付出资之后日内,公司应聘请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日内向各股东发出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出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等。  第十一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权的转让及质押  第十二条股权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7、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股权质押  股东可以依法质押其股权,但任何一方股东对其股权进行质押时,需经其他各方股东的书面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质押股权时,应当在与质权人签订的书面协议中明确,质权人行使质权时,在同等

8、条件下,出质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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