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职称量化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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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邱县教育体育局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测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切实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对申报评审的中小学教师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基础理论和工作实绩等方面作出科学公正评价,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量化测评原则遵循河北省关于中小学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历、工作表现、专业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奖励等因素为依据,参照本单位量化积分实施方案,力求

2、全面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量化测评范围全县各类中小学和教育机构中,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晋升条件,并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三、量化测评程序1、成立机构。单位组建申报推荐委员会,负责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量化积分、推荐工作。2、个人申报。申报参评人员向单-5-位提出申请并提供量化测评所需材料。3、单位测评。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应在本单位予以公布,同时,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委员会进行量化测评,对申请人材料逐项计分,根据汇总分值排列出名次。量化测评结果和积分排名要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7天。

3、四、量化测评内容及计分办法(一)学历计分:学历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及以下分值14121064后取得相应合格学历层次减1分,超过规定学历层次按最高学历计分;专业不对口减2分。(二)任职资历计分1、任职年限。任现职每年1分。2、专业年限。从事本专业每满一年计l分。转评人员从原系列级别到转评现系列同级别每年计0.5分;转评本系列级别后到申报高一级别任职时间每年计l分。(三)工作经历计分1、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完成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年2分。超过或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由推荐单位酌情增减分数。-5-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

4、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2、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1分。任教班级获优秀班集体表彰,县级每次增加1分,市级每次增加2分,省级每次增加3分,国家级每次增加5分。(四)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计分1、基本功。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师基本功比赛获奖,县级计1分,市级计2分,省级计3分,国家级计4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计算;同类奖项按最高级别积分不累计。2、优质课(含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县、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按1、2、4、6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的按1:0.8

5、:0.5计算。3、课题。任现职以来,承担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结题,市级课题主研人每题计2分,其他参研人计1分(参研人员最多不超过10人,下同);省级课题主研人每题计4分,其他参研人计2分;国家级课题主研人每题计10分,其他参研人计5分。子课题降一级别计分。课题必须是经工作单位组织申报和教育部门逐级推荐方可予以认可。-5-4、教科研成果。获县、市、省、国家政府部门授予的成果奖,分别按5、10、20、30分计分;教育部门授予的成果奖,分别按2、4、6、10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的按1:0.8:0.5计分。主要完成人按满分计分,其他完

6、成人(不超过4人)按相应级别二分之一计分。(五)奖励计分任现职以来,获奖项目按以下计分: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值20分10分5分3分奖励级别包括各级政府教师节所授予的综合类奖励项目和教育部门授予的单项类奖励。单项类奖励降一级别计分。单项奖励获奖项目必须与所申报评审专业一致方能按相应级别计分。指导(辅导)学生获奖的项目,按相应级别分值的五分之一计分。多次多级别奖励按年度可累积计算。奖励项目必须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由工作单位组织申报方可予以认可。(六)专业理论学术水平计分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按以下计分: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值5分3

7、分1分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主编或副主编)计20分。在报纸、内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超出评审条件规定最低论文数量的不计分。(七)年度考核计分-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每次计2分;称职计1分。(八)单位考核小组及民主测评计分等次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值20分16分12分0分单位考核小组和民主评议各占分值的二分之一。五、量化测评工作要求各学校各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办事,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申报评审“五公开”:即政策规定和申报条件公开、推荐申报数额公开、综合测评结果公开、推荐申报人选公开、推荐人选评审材料公开,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前提

8、下开展工作。六、其他1、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量化测评实施方案。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3、本办法由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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