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醫學系教評會教師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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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錄102.8壹、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2一、國立陽明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3二、國立陽明大學院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5三、國立陽明大學各系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6四、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7五、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醫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9貳、教師聘任升等審查辦法10一、國立陽明大學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11二、國立陽明大學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原辦法)15三、國立陽明大學辦理附設醫院醫事人員以專任教師年資辦理教師資格審查作業要點17四、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教師聘任升等審查辦法細則18五、國立陽明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

2、要點24參、合 聘 辦 法27一、國立陽明大學專任教師校內合聘辦法28二、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校內合聘辦法29三、國立陽明大學臨床合聘教師聘任辦法30肆、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31一、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條文32二、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補充規定33三、國立陽明大學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34四、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臨床教師擔任教學工作聘任辦法37伍、教 師 評 估38一、國立陽明大學教師評估準則39陸、教學服務成績考核41一、國立陽明大學教評會教師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辦法42二、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醫學系教評會教師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辦法43三、

3、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教師升等聘任教學服務審查辦法44柒、其  他45一、國立陽明大學榮譽教授贈予辦法46二、國立陽明大學教師出國講學研究或進修辦法47三、國立陽明大學教授休假研究辦法49四、教師借調處理原則51五、國立陽明大學教師借調處理要點52捌、法 令 依 據53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54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61三、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64四、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70玖、附  錄75一、國立陽明大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摘錄76二、醫學院教評會會議摘要1020186壹、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一、國立陽明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83年

4、9月21日本校第一次校務會議通過89年1月5日本校第十四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89年1月11日本校八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臨時校務會議修正通過90年1月10本校第十六次校務會議追認通過94年1月5日本校第二十四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94年6月15日本校第二十五次校務會議追認通過95年1月4日本校第二十六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96年6月20日本校第二十九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97年6月11日本校第卅一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98年1月7日本校第卅二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99年6月9日本校第卅五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第一條:依據大學法第20條暨本校組織規程第15條第1項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設「教師評審委員

5、會」(以下簡稱「本會」)。第二條:本會置委員若干人,由下列人員組織之:一、當然委員:教務長及各學院院長(含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附設醫院院長、附屬醫院院長,由教務長為召集人並主持會議(當然委員人數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二、推選委員:(一)學院代表:各學院推選具教授資格之委員1人組成,但6個以上系所(不含6個)之學院得增加推選委員1人。此外,進行籌備新學院者,每一籌備處增加1人。學院代表由各學院推選之(並應推選同額候補委員),院內專任教授不足,則自本校相關學門專任教授中推選。(二)教師會代表:由本校教師會推選具教授資格者1人參加。委員任期2年,連選得連任。委員出

6、缺,由所屬學院之候補推選委員中依序遞補。前項委員之組成,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第二條之一:一、當然委員卸任職務時,自動失其委員身份,由繼任人選續任之。二、推選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失其委員身份,由候補委員遞補之。(一)無故缺席1次(含)以上者。(二)因請假(不含教授休假)或出國研究講學在6個月(含)以上者。第二條之二:委員在審查或討論與自身利益有關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請該委員迴避。第三條:本會審議有關教師之聘任、聘期、升等、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原因之認定、教授休假、延長服務、研究進修、教師評估、教師法第18條規定違反義務

7、之處理及其他有關教師評審等事項。第四條:本會應有二分之一(含)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但遇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第8款之情事時,應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非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同意不得決議。並得視實際需要邀請有關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第五條:本會以每學期召開乙次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第六條:各學院設院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院教評會),各系、所、科單獨或合併設系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系教評會),其組織依本校組織規程第15條第1-64-項規定辦理,並送本會核備。第七條:本校教師之聘任、升等評審內容應包括教學、研究、服務三

8、項,依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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