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工作规则

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工作规则

ID:1389296

大小:46.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7-11-11

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工作规则_第1页
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工作规则_第2页
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工作规则_第3页
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工作规则_第4页
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工作规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工作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国信息协会(以下简称:总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加强中国信息协会教育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的管理,特制定本工作规则。本工作规则为教育分会运行管理的基本依据。第二条分会遵守总会章程,执行总会决议,履行总会的相关义务。第三条分会是中国信息协会的二级分会,由教育以及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从事教育信息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全国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不具有法人资格。第四条 分会的任务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努力推动“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以教育信息化资源开发与服务为纽带,搭建政府与

2、教育机构、企业、社会之间的桥梁,发挥沟通、咨询、中介、展示、评价、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为会员服务、为教育机构服务、为企业服务,努力使本分会成为独立公正、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的服务性与自律性组织。第五条分会的会址设在北京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 分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研究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战略、管理体制等,向政府和有关组织提出建议;  (二)组织会员单位、教育组织、社会力量,对有关教育信息化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和交流,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三)推动教育信息化立法,促进教育信

3、息化标准、安全和认证体系的建立,积极组织有关教育机构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  (四)开展对教育信息化产业基本情况的市场研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其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组织和推动相关教育机构与企业开展业务交流、研讨、产品研发和展示等活动,推进教育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促进教育信息化领域的产、学、研结合;(五)组织和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研发、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训;(六)承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方面的研究、咨询、评估、评审,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评选、评价和认证工作;  (七)建立分会的工作网络,加强同会员单位、总会分支机构和地方

4、协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发挥中国信息协会的整体优势;  (八)建立与相关国际机构、港澳台地区相关机构的联系,促进境内外教育的合作与交流。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以团体会员为主。  (一)团体会员。经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批准成立的团体、教育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承认总会章程和本工作规则者,可以申请为本分会团体会员。  (二)个人会员。在教育和信息化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个人,承认本工作规则,经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推荐,可以申请为本分会个人会员。  (三)为方便团体会员开展活动,会员较多的地区可设联络处。  第八条 申请加入会员的单位和个人,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二)拥护总会章程和分会工作规则;  (三)有加入本分会的意愿;(四)在本分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秘书处负责资格审核;(三)报会长办公会通过;(四)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分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分会决议;  (二)维

6、护分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分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分会反映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两年以上不交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总会章程和分会工作规则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通过,可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分会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由会员代表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以后,报请总会批准。首届组织机构与负责人由筹备组提出方案,报请总会批准以后,由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审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分会工作规则;  (二

7、)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   (三)审议本分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分会终止事宜;   (五)决定本分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或执行委员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或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或执行委员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总会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分会执行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