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ID:1437818

大小:1010.73 KB

页数:221页

时间:2017-11-11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_第1页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_第2页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_第3页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_第4页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率备注1财政支出检查1.《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第八十八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一)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樟树市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1.预算编制、执行、调整

2、和决算情况。2.有关财政支出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各项支出,按照资金规模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2财政收入检查1.《预算法》第八十八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一)财税法规、

3、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三)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樟树市财政局预算收入征收、管理部门和单位,税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非税收入缴纳义务人1.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2.有关财政收入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各项支出,按照资金规模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220-“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率备注1财政支出检查1.《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

4、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第八十八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一)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樟树市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1.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2.有关财政支出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各项支出,按照资金规模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2财政收入检查1.《预算法》第八十八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

5、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一)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三)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樟树市财政局预算收入征收、管理部门和单位,税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非税收入缴纳义务人1.税收收入、

6、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2.有关财政收入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各项支出,按照资金规模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220-“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率备注1财政支出检查1.《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第八十八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

7、令第69号)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一)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樟树市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1.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2.有关财政支出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各项支出,按照资金规模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2财政收入检查1.《预算法》第八十八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