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提供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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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税务局税务管理非许可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审批类(二十七项)一、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一)审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二)程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1.审批程序:(1)申请人填写《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报送主管税务所;(2)主管税务所7日内审核是否符合条件;(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主管税务所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报区县地税局,不符合条件的逐级退回受理人员;(4)区县(自治县)地税局7日内实地调查核实,符合条

2、件的发放《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将资料退回主管税务所;(5)主管税务所收到上级下发的《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及资料后分别于2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同时收回《税务文书领取单》。2.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单位申请报告;(2)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5)车辆道路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6)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7)购置自有运输工具购买发票复印件;(8)其它需提供的证件、材料(由审批实施单位补充规定)。(三)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内。二、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

3、款的审批(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二)程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1.审批程序:(1)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主管税务所提出申请并报送资料;(2)主管税务所分别做出受理(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不受理、要求补正材料受理的处理;—20—(3)主管税务所对资料进行审查,也可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签署意见并上报,不符合条件制作《不予报批行政审批事项(延期缴纳)通知书》,退回;(4)各区县(自治县)局对资料进行复审,属实后上报市局;(5)市局收到资料后进行全面复核,也可实地核查,同意后签署意见,不同意退回。2.

4、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因不可抗力延期申报的:(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2)申请日全部账号的对账单据;(3)灾情报告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等。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2)申请日全部账号的对账单据;(3)当月计提“应付职工工资”的汇总表或明细表;(4)当月应支付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或凭证;(三)审批时限:区县(自治县)局14个工作日内,市局6个工作日内。三、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和注销、验证和换证、停业和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一)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

5、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二)程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1.审批程序:开业登记:(1)纳税人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报送相关资料;(2)受理岗审核资料是否齐全,齐全将有关信息进行录入并在5日内制作税务登记证,不齐全要求纳税人补正。变更登记:(1)申请人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2)受理岗审核资料是否齐全,齐全将有关信息进行录入并在5日内制作税务登记证,不齐全要求纳税人补正。注销税务登记:—2

6、0—(1)纳税人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2)主管税务所结清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并在《注销申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3)主管税务机关收回原税务登记证并制作《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停业登记:(1)申请人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提交有关资料并结清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2)主管税务所审核资料是否齐全,齐全将有关信息进行录入,收回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和《普通发票领购薄》,封存申请人未使用完的发票,5日内在《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上签注意见,退后纳税人,不齐全要求纳税人补正。复

7、业登记:(1)申请人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2)主管税务所审核资料是否齐全,齐全将有关信息进行录入,并将申请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普通发票领购簿》以及封存的未使用完的发票退回,5日内在《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上签注意见。办理外出经营报验:(1)纳税人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附送有关资料;(2)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前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报验登记,并提供相关资料;经营地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税款,并在《税收管理证明》上签注意见;(3)纳税人在外县市的经营活动结束后10日内将签注有意见的《税收管理证明》

8、返回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2.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开业登记:(1)营业税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3)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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