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

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

ID:15744035

大小:142.50 KB

页数:117页

时间:2018-08-05

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_第1页
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_第2页
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_第3页
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_第4页
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

2、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湖北省晚婚假规定湖北省拟保留15天“晚婚假”最新消息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

3、“全面二孩”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于对晚婚晚育政策的调整,新计生法出台之时,引发各界对“晚婚假取消”的猜想。  昨日,《修改的决定(草案)》(下称“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保留对晚婚增加15天假期的奖励,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0天。  今天,《草案》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  符合政策生育即可增加30天产假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草案》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除了关于对晚育的奖励假期的规定,建立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奖励产假制度,参照原《条例》中有关公民晚婚晚育假期奖励的规定,草案制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夫

4、妇,延长生育假期,并明确相关福利待遇,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  记者了解到,在这之前,广东等一些省份在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中,取消了晚婚假。我省拟保留对晚婚增加15天假期的奖励。《草案》规定: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虽然取消了晚育假,不过我省拟增加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假奖励,与此前的晚育假天数相当。《草案》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这意味着,如果草案通过,只要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而此前,只有晚育的女性才能享受“98天基本产假+

5、30天晚育假”。《草案》还明确,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再婚夫妻符合条件可再生育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并表示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草案》明确了可再生育的三种情况:  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的,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  《草案》明确,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子女数的

6、计算。  “一孩时代”独生子女奖励继续有效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草案》明确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衔接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在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具体规定为: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按规定享受优待;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服务奖励优惠待遇;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

7、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特别扶助待遇。  链接“二孩”只需登记不用审批  根据《草案》规定,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生育二孩只需登记,不用办准生证。  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到街道办  《草案》规定,将再生育审批权限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下放至乡镇人民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