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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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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新的问责条例将颁布,党内问责条例全文2016年新的问责条例将颁布,党内问责条例全文2016年新的问责条例将颁布,党内问责条例全文2016年新的问责条例将颁布,党内问责条例全文2016年新的问责条例将颁布,党内问责条例全文2016年新的问责条例将颁布,党内问责条例全文2016年新的问责条例将颁布,党内问责条例全文2016年新的问责条例将颁布,党内问责条例全文2016年新的问责条例将颁布,党内问责条例全文实行了近7年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即将退出历史舞台,被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取代。今天,中共中央
2、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强化问责,中央政治局常委、王岐山也多次提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如何达到这个效果? 目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还未正式对外发布。官方发布的会议通稿,披露了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内容。 问责内容,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
3、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问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 处分方式,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失职失责行为有严重后果,且达到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政治基础等程度,那么就要追“三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本月初,王岐山曾在北京、辽宁接连主持召开了两个座谈会,座谈主题都是“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 王岐山在会上也表示,问责条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尊崇党章、聚焦政治责任,
4、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问责”;还要抓住“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 【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
5、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第三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
6、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
7、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 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到第八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第八条 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一)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 (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三)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四)党
8、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 (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第十条 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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