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城乡规划局

内丘县城乡规划局

ID:1662549

大小:38.55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7-11-12

内丘县城乡规划局_第1页
内丘县城乡规划局_第2页
内丘县城乡规划局_第3页
内丘县城乡规划局_第4页
内丘县城乡规划局_第5页
资源描述:

《内丘县城乡规划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内丘县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行政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建办法〔2017〕5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本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过程记录,

2、是指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文字与音像记录方式可同时使用,也可分别使用。-11-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应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

3、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第五条本机关法制机构负责对本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二、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第六条行政许可服务科和有实施行政许可权的科室,负责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工作。第七条行政许可的申请。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由申请人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所需提交的材料。对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第八条行政许可受理。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4、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第九条行政许可审查。行政许可审查阶段,进行现场踏勘的需制作《现场踏勘记录》,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应采取报纸公告和现场张贴形式出具《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制作《陈述、申辩笔录》。组织专家论证的,应制作专家论证会议纪要或专家意见书。第十条-11-依法按照特别程序(听证、专家评审等)审查及办理行政许可时,应当制作《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特别程序审查情况表》。第十一条行政许可听证。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或本机关决定举行听

5、证的,应出具《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举行许可听证通知书》《行政许可听证公告》等文书,举行听证应制作《行政许可听证笔录》,并全程录音录像。第十二条行政许可审查阶段如需收集或制作其他材料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需要其他行政机关初审的,要有其他行政机关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留存。第十三条行政许可的决定。需制作《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经审查,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十四条因情况复杂不能按照法定期限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作《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第

6、十五条重大、复杂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载明本机关法制机构意见。经集体讨论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制作集体讨论记录或者会议纪要。第十六条行政许可变更与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被许可人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应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出具《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第十七条-11-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应当在本机关网站发布撤销公告。第二

7、十条文书的送达。(一)直接送达。由送达人、受送达人或符合法定条件的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二)邮寄送达。应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留存邮寄送达的登记、付邮凭证和回执。(三)留置送达。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音像记录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四)依法采用委托、转交等方式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应记录委托、转交原因,由送达人、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三、行政处罚的全过程记录第二十一条规划稽查大队负责行政处罚的全过程记录工作。第二十

8、二条通过监督巡查、上级批办、部门转办等方式发现违法建筑的,规划执法人员要及时填写违法建筑查处台账,留存资料。第二十三条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建设行为投诉、举报,需要查处的,及时启动执法程序,并同时在接待地点进行音像记录;对实名投诉、举报,经审查不启动违法建筑处理程序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并将相关情况作记录。-11-第二十四条规划执法人员要在3日内以文字记录形式制作《违法案件立案呈报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启动违法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