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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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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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办法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一、转出条件1、符合工伤、生育待遇申领条件的,已办结完各项待遇的申领手续;2、本人存在社会保险欠费的,已办结完还欠业务手续;3、申请转出之前有转入北京的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已核实办理完毕;二、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准备所需材料网上预约普通(B类)朝阳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办理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三、所需材料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减员原因注明:养老—“转外省申请中断”,医疗—“转外埠”,单位加盖公章。2、《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个人申请》一式三份,

2、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写明联系方式,单位加盖公章。3、在京建立临时账户的参保人,同时还需提交《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一份。注:以上业务表格可通过朝阳社保中心网站http://cysbwz.bjchy.gov.cn/“下载专区”下载打印。四、办理地点朝阳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一层、酒仙桥分中心、CBD分中心、奥运村分中心、双井分中心、机场分中心。五、办理时间每月5-25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六、注意事项(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跨省转出时如有以下情况,请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一层或支付科办理相关手续。1、参保人员存在社会保险欠

3、费依据人社部2009[187]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跨省转出前单位存在欠费,不补缴欠费的,其欠缴养老保险费时间的不计算缴费年限,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转出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请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朝阳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一层办理欠费补缴后再办理转往外省手续。(经办大厅一层咨询电话:85831369)2、工伤、生育待遇对于符合工伤、生育待遇申领条件的参保人,请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朝阳社保中心支付科办理待遇的核准与申领手续,待相关待遇支付到单位后,再办理转往外省手续。(支付科咨询电话:85824401)3、失业保险待遇非京户籍参保

4、人员,如符合失业保险申领条件的,参保单位在为其办理转外省手续时,由社保中心打印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请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朝阳社保中心支付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的清算手续。(二)请参保单位与参保人认真核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表里“本地实际缴费月数”栏中的缴费月数。七、温馨提示朝阳社保中心跨省转出咨询电话经办大厅一层:85831369奥运村分中心:58236104/58235439双井分中心:67771522酒仙桥分中心:64316637机场分中心:64567063CBD分中心:59001697

5、转移接续科:8582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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