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工业强县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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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工业强县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实施,推动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势推进工业化进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扩大县域经济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为目标,以体制、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工业园区为平台,以优化环境为保障,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我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XX

2、年,全县规模工业实现增加值60亿元,工业经济增速年均36%;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4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30家,超5亿元的企业10家,超10亿元的企业5家;着力推进“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建设,形成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白色家电、新型建材等四大支柱产业,到XX年,四大支柱产业占全县工业经济总量的80%以上;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累计开发新产品50个,建立10家企业技术研究研发中心。  二、推进重点和实施内容  (三)强势推进招商引资,突出工业招商。坚持把引进工业项目作为招

3、商引资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资本加速转移的重大机遇,主动吸引和承接产业转移。围绕四大产业抓招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抓招商,围绕产业集聚抓招商,不断创新招商方式,鼓励已投产运营企业再投资。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招商引资中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不断扩充招商引资项目库,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质量,进一步抓好招商推介引进、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工作,做好项目跟踪服务。  (四)加强园区建设,提升县经济开发区综合竞争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创新园区建设思路,鼓励多元化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拉开

4、园区框架。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政策、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整体优势,积极引导重点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以大项目支撑工业大发展。力争XX年前每年实现园区建设规模、5000万元以上引进项目、园区产值和园区利税四个翻番;到XX年累计实现生产总值120亿元,财政收入6亿元。  (五)加快发展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拓展工业发展空间。按照科学规划、明确定位、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加快襄河、十字、武岗、古河、二郎、大墅等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力争到XX年,全县6个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工业经济总量均超10亿元。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执行县开发区一切惠商

5、、安商政策,由所在重点乡镇考核兑现奖励政策。  (六)培育产业集群,壮大四大支柱产业。即:以全柴动力、天利动力、路杰机械等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以温氏畜牧、达诺乳业、大平油脂等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全椒海螺水泥、欧波管业等为主的新型建材产业集群;以金帅电器、天祥空调、中诺模具等为主的家电产业集群。力争到XX年,四大支柱产业实现工业现价产值达120亿元,占全县工业经济总量的80%以上,拉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三、主要激励政策  (七)设立“工业发展专项基金”。从起,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500万元,并根据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

6、递增。主要用于工业指标完成情况、四大产业和“三大”发展及科技进步与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全民创业与发展非公经济的奖励和补助。  (八)鼓励引进支柱工业项目。鼓励招引符合我县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白色家电、新型建材四大支柱产业的大企业、大项目。在执行县委、县政府鼓励投资奖励(《关于印发的通知》)的基础上,企业已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县财政再按1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加快支柱产业入驻项目建设速度,使其尽快发挥效益,促进县域工业经济规模快速膨胀。  (九)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  1、凡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享受县委、县政府

7、《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试行)》(全发[]13号)规定的各项奖励。  2、对已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县财政按一定标准奖励返还,具体标准按照“全政[]87号”文件规定执行。  3、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凡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投入,县财政按实际技术改造投入的1%给予奖励。  (十)鼓励企业科技进步。  1、对新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3年内,因该产品所缴纳增值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部奖励返还给企业,用于企业研发投入。  2、对

8、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高新技术研究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3、对荣获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认定并批量生产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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