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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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另外,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

2、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

3、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

4、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

5、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一般规定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广东省规定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

6、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7、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

8、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一、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费用;  三、因为医疗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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