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ID:18397842

大小:5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17

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_第1页
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_第2页
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_第3页
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_第4页
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_第5页
资源描述:

《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暂行规定1总 则    1.1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26号)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以下简称“约定提取”)是指购建自住住房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

2、简称“管理中心”)在约定时间定期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划转至其所持的、有效的梧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账户的行为。在签订《梧州市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协议书》(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后,由管理中心接受符合条件的委托人的委托,在约定的时间将委托人因还贷可提取的公积金余额划转至委托人的联名卡帐户。    1.3  约定提取管理工作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负责组织实施。 72约定提取的对象、申请条件、执行时间2.1 约定提取的对象约定提取的对象为在梧州市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 2.2  约定提取申请条件2.2.1委托人必须为在梧州市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了梧州市(包括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   2.2.2委托人所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未结清状态。2.2.3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为销户或冻结状态。2.2.4委托人必须已持有有效的梧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2.5以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在选择约定提取或柜台提取方式时,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2.3约定提取时间2.3.1约定提取还贷的方式为:借款

4、人及其配偶在签订《委托协议》后每两年一次由管理中心自动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转账至委托人的联名卡账户。2.3.2每次办理约定提取的时间为,委托人用以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发放次月所处月度(以下简称“提取月度”,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度以管理中心数据为准)。2.3.37管理中心初次以约定提取方式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时间,为签订《委托协议》下一年度的“提取月度”。若签订《委托协议》当年度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原因为提取该房产首付房款的除外),且提取时间为“提取月度”之后的,管理中心初次约定提

5、取时间则顺延一年。3约定提取额度、条件和方式3.1  约定提取额度3.1.1委托人每次约定提取的合计金额,不超出该房产两年实际还贷本息合计额。    3.1.2第一次划转额度不超出委托人该房产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提取年度的实际还贷本息合计额,以后为上一提取月度至下一提取月度实际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个人还贷具体额度从公积金数据库读取。3.1.3如职工在约定提取的月度后至下一提取月度前,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可在当年内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必须以在我中心前台申请办理的方式办理。3.1.4约定提取额度大于委托人公积金余额时,

6、按委托人公积金账户实际余额提取,原则上账户应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缴存余额。    3.2  约定提取执行条件    3.2.1实施约定提取期间,如委托人的公积金存款账户已7销户或冻结的则停止执行划转,直至恢复正常缴存或帐户解冻。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期(含三期)月供款以上的职工,我中心将冻结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偿还所拖欠的月供款并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经我中心审核后可为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解冻,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3.2.2当委托人的公积金存款账户少于100元时,将暂停执行

7、该账户的还贷提取约定提取;直至账户余额大于100元时,再恢复执行约定提取。3.3约定提取执行方式若约定提取委托人包含主贷款人、主贷款人配偶、共同贷款人、共同贷款人配偶的,本规定默认按主贷款人账户、主贷款人配偶账户、共同贷款人账户、共同贷款人配偶的顺序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委托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顺序,如不自行选择的,则按本规定默认顺序划转。  4 约定提取的办理程序、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4.1  办理约定提取时须提交的申请材料4.1.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

8、;    4.1.2委托人的婚姻状况申明或结婚证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7   4.1.3委托人填写完整的《梧州市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划转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4.2 约定提取办理程序4.2.1委托人登陆梧州住房公积金网站(www.gxwzgjj.com)网站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4.2.2委托人将《申请表》交其所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