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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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兵团纪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师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推进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兵师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场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场镇各级党组织、纪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兵团党委26条规定、师市党委22条规定和场镇党委25条规定精神,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取得了正风肃纪的良好效果。但从近期查处、通报的案例看,大操大办、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收送节礼等“四风”及隐形“四风”问题依然多发频发。这些问题直接损害了党的形象,挥霍职工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处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抓常、抓细、抓小,坚决防止“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让中央八项规定、兵团党委26条规定、师市党委22条规定和场镇党委25条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二、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一)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长期“借用”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私营企业的车辆;擅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将车挂靠在本单位多个部门或下属单位、分管单位,甚至私人名下的办法,逃避对违规超标准配备车辆的监督;有的变相占用单位保留的公用车辆,把公车变成个人独享的专车。(二)违规公款吃喝。 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与隐秘聚会;将违规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偏僻隐蔽的农家乐、培训中心;私设“吃喝小金库”,用于单位违规公务消费;将开支较大的单次接待,化整为零分批次报销;将接待费用转移、摊派到下属企事业单位,或由服务管理对象出面买单。(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商业预付卡等;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储值卡、礼品单、礼品册等隐蔽电子支付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以稿费、讲课费、评审费等形式变相发放津贴补贴;虚列各种会议、工作、活动、检查考核等名目,支取工作经费用于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在票据、作账等方面弄虚作假,报销违规开支费用。(五)违规公款旅游。以学习、培训、考察、研讨、招商、参展、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支付个人旅游费用。(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按规定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报告中弄虚作假;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七)违规新建、装修楼堂馆所。违规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或违规享受政策性住房;改头换面、摊低面积搞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八)其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三、采取的工作措施(一)加强教育管理。各单位各部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兵团党委26条规定、师市党委22条规定和场镇党委25条规定 ,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使党的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广大党员的心上,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多提醒、多教育,发现苗头就管、出现问题就治,把党的纪律严起来、立起来。(二)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问题导向,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巡视监督、财经大检查、审计监督发现的“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整改时间表,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自查无遗漏,纠正无死角。(三)强化执纪监督。纪委监察局要会同公安、工商、税务、财务、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机制,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查“四风”和“四风”隐形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严处,绝不姑息迁就。认真做好中央纪委“一网一端一微”反映的“四风”及隐形“四风”举报件的受理、审核和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处置、事事有回应。定期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违规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越往后越严的信号,让心存侥幸者收手、让顶风违纪违规者止步。(四)加大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和隐形“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也要做出严肃处理。四、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7月30日前)。按照兵师的动员部署,各单位 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学习教育和政策宣传。要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兵师、场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自查自纠(8月2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将签字背书后的《“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1)、《“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报场镇纪委办公室。场镇纪委监察局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三)重点抽查(10月10日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场镇纪委监察局会同协办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四)汇总总结和建章立制(12月5日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办公用房、津补贴发放、财务报销等制度规定,织紧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根治“四风”顽疾的长效机制。附件:1.“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2.“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附件1“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查处问题情况通报曝光情况单位名称纠正问题数查处问题数专项检查(次)暗访(次)受理举报(件)查处问题(件)组织处理(人)纪律处分(人)追缴资金(元)批次件数涉及人数营科级连级连级以下营科级连级连级以下合计党政主要领导:填报人:联系电话: 内容项目自查自纠情况营科级连级连级以下自查问题数纠正问题数自查问题数纠正问题数自查问题数纠正问题数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违规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违规新建、装修楼堂馆所其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合计备注如遇问题比较复杂,可单独另附纸说明。附件2“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党政主要领导:填表人:联系电话:-27- 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内容完成步骤及时限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督查时间备注1、违规配备使用公车;2、违规公款吃喝;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5、违规公款旅游;6、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7、违规新建、装修楼堂馆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12日至7月30日)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制定具体方案及工作措施;3、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单位于7月30日前上报第一阶段工作小结7月30日前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26日至8月25日)1、按照专项治理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2、各单位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3、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1、建立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台账资料;2、各单位于8月25日前上报《“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和自查整改情况总结。8月25日前第三阶段:重点抽查(9月1日至10月10日)在各单位自查整改基础上,场镇纪委会同组织、财务、审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将各单位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进行督查。10月10日前 第四阶段:总结和建章立制(10月11日至11月25日)1、各单位针对前期整改和督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2、完善制度,建立专项治理“四风”的长效机制。1、各单位于11月25日上报工作总结;2、将各单位的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12月5日前 -27- 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兵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兵师的安排部署,场镇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兵团廉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把思想教育、政策宣传、规范履职、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二、重点治理的问题(一)民生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权谋私问题。(二)违反规定向职工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问题。(三)违规收缴职工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财物、拖欠钱款等突出问题。(四)征地拆迁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五)在办理涉及职工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问题。(六)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七)在具体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蛮横,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与民争利问题。(八)其他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7- 三、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0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必须进行整改。自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将签字背书后的《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自查整改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报场镇纪委办公室。(三)重点抽查阶段(10月10日前)。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场镇纪委监察局会同协办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四)整改落实(11月10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五)总结提高和建章立制阶段(12月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巩固成果,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精心谋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场镇将该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27- (二)严格教育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年”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惠民政策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法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警示诫勉,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为尺子,认真受理、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线索或问题,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所管辖范围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的相关领导严肃追责问责,真正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要加大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加强个案剖析,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四)完善协调机制。此项专项治理工作由场镇纪委监察局牵头,政工办(组织)、财政局、社政科、审计局、信访办、政法办协办。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纪委监察局和政工办(组织)、社政科、信访办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做出处理;财政局、审计局要做好重点检查和违反财政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政法办要做好有关经济方面的侦察处理协调工作。(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要对损害职工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通报曝光,加强个案剖析,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附件: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27- 附件: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内容项目自查整改情况营科级连级连级以下自查问题数整改问题数自查问题数整改问题数自查问题数整改问题数民生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权谋私违反规定向职工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收缴职工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财物、拖欠钱款征地拆迁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在办理涉及职工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欺压群众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小官大贪”在具体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蛮横,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与民争利其他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合计备注如遇问题比较复杂,可单独另附纸说明。党政主要领导:填表人:联系电话:-27- 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内容完成步骤及时限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督查时间备注1、民生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权谋私;2、违反规定向职工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问题;3、违规收缴职工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财物、拖欠钱款等突出问题;4、征地拆迁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5、在办理涉及职工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6、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7、在具体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蛮横,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与民争利问题。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12日至7月30日)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制定具体方案及工作措施;3、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单位于7月30日前上报第一阶段工作小结7月30日前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26日至8月25日)1、认真做好反映的涉及本辖区范围内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举报件的受理、审核和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处置、事事有回应;2、认真梳理去年以来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督办、领导批办举报件中反映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严查快处。1、建立相关工作台账;2、各单位8月25日前上报《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统计表》和自查整改情况总结。8月25日前 第三阶段:重点抽查(9月1日至10月10日)在各单位自查整改基础上,场镇纪委会同组织、财务、审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将各单位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进行督查。10月10日前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10月11日至11月10日)1、各单位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2、各单位针对前期整改和督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和建章立制阶段(11月11至12月5日)1、开展回头看,做好查缺补漏工作;2、完善制度,建立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将各单位的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此项工作相关台账资料进行检查。12月5日前 -27-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兵师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场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动场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兵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师市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紧紧围绕“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聚焦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严从实查处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解决一些部门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和部分领导干部庸懒散拖、执行政策“中梗阻”等问题。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着力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四个铁一般”的干部队伍,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政务和发展环境。通过专项治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企业申请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二、治理重点一是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工作中借口规定多、约束多不干事,出工不出力,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度;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有上访就闪,当“甩手掌柜”;怕干得多出错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群众遇到的难事,视而不见;对法律法规、责任清单规定的监管事项,不履行监管职责,“为官不为”、“为政不为”-27- ;对所管辖领域或范围的干部不敢管、不愿管,怕得罪人,而是捂着盖着、得过且过。二是廉而不勤、勤而无效。面对繁重任务,不着急、不上心,该跑的项目不跑、该争取的资金不争取、该落实的工程不落实,导致进展缓慢甚至资金沉淀;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办不成事了;办事拖沓、效率低下,不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在大事、要事、急事办理上,不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打着按程序办事的幌子慢作为,导致“群众急、办事人员急、领导不急”的“中梗阻”问题。三是“踢皮球”、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面对严格的纪律约束,觉得不适应,遇事推诿扯皮,让基层干部群众跑断腿、转圈圈;特权意识、官僚作风严重,任性耍威风,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不正确履行行政执法权,不服从安排,八小时以外工作讲条件、讲待遇,甚至发生简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三、方法步骤第一阶段:集中教育、自查自纠(7月底前)。(一)集中教育动员。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务院、兵师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针对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领导干部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群众提、自己查、上级点、互相找等多种方式,收集意见、查找问题,形成领导干部个人问题清单,要对事对人。针对清单,动真碰硬组织整改,务求实效。第二阶段:集中治理、从严问责(8月-9月25日前)。(一)开展明察暗访。-27- 按照《关于印发第八师石河子市绩效管理明察暗访督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师市绩发[2015]13号)要求,场镇绩效办、纪委监察局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推动场镇各部门普遍建立完善绩效投诉制度,运用网络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督促解决问题。(二)从严教育惩处。建立制度,严肃问责,通过抓不落实、慢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慢作为的领导干部。加强通报曝光,与个人绩效奖励挂钩,发挥震慑作用。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的干部,要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对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直至免职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第三阶毁:巩固提升、建章立制(10月25日前)。(一)认真梳理问题。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党章和中央、兵师以及场镇党委的规定,认真梳理本单位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廉而不勤、勤而无效、‘踢皮球’、吃拿卡要、权力寻租”等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并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明底线、划红线、指出高压线,教育领导干部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公信力。第四阶段:检查考核、总结评估(11月25日前)。(一)开展自查自评。各部门结合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报场镇绩效办。(二)总结提高。要认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开展“回头看”-27- ,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深化完善措施,巩固成果。四、工作要求(一)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各部门、各单位绩效办合并运行。要将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作为今年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2016年度绩效考核检查指标体系,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督促工作推进,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场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7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并上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9月25日前完成单位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严肃问责,由各单位统计审核后,上报场镇绩效办;10月25日前上报相关制度文件。各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推进和问题查处情况(见附件)至场镇绩效办,并附书面报告,同时将其纳入绩效季报重点内容。(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民主评议方式。抓好舆论引导,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负面典型,推动专项治理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问卷调查、随机走访、电视电话访问、服务窗口接访等多种形式,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力度,提高其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将群众投诉受理、督促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测评重点。(四)抓好工作结合。把“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其他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推动党委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附件:查处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情况月报表-27- 附件查处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情况月报表填表单位(盖章):内容查处情况问题类型级别查处问题数给予组织处理人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合计对党政安排部署的工作(项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小计乡科级连级连级以下对涉及群众生产活动等切身利益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小计乡科级连级连级以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小计乡科级连级连级以下对基层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故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小计乡科级连级连级以下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执法不规范或违反规定收取费用小计乡科级连级连级以下对群众诉讼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小计乡科级连级连级以下其他小计乡科级连级连级以下填表人:联系电话:-27- 深入开展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兵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兵团、师市党委部署要求,场镇将深入开展机构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团场综合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在机构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和实践,通过建立人员实名制库,优化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加大了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力度,初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团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在充分肯定已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党政军企合一体制的特殊性和团场的基本属性长期被被定位为企业、拥有“企业自主权”等历史原因,团场仍存在机构与人员设置不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员分流不到位、财政财务供养人员普遍超编等问题。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要求,是当前和“十三五”期间行政管理改革的重点和长期任务。规范机构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是推进场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体现。场镇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切实把规范机构编制、规范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落到实处。二、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一)指导思想-27-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兵团廉政会议要求和部署,通过深入开展机构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提升财政财务基础数据管理水平,保障场镇社会经济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二)工作目标一是梳理师市编办已下达的机构与人员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情况。二是摸清场镇实际设立的各类单位、机构和由财政财务供养的人员情况,包括团场连管人员、社区管理人员等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下的财政供养人员的实名制管理。三、基本原则(一)全面覆盖,重点清查按照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此次清查核报范围涵盖场镇预算编制的所有单位和人员;以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为依据,核实(上报)机构编制及财政财务供养人员情况,重点核查场镇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二)明确分工,统分结合此次专项治理,由场镇财政财务部门会同政工(组织、编制)部门牵头负责,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系统单位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明晰职责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具体要求与牵头部门共同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四、专项治理检查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治理工作思路以现阶段掌握的人员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数据为基础,开展自下而上、实事求是的自查,以对场镇财经纪律检查为抓手,全面了解和治理核查机构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的信息状况;客观分析,科学研判,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短板”-27- 入手,提出兵团加强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特别是规范团场机构编制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立足长远,从根本上规范和解决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的管理问题。(二)实施范围场镇所属的党政群团、政法机构,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自设的财务供养单位),连队、社区管理机构人员情况。(三)治理核查事项1.编制情况八师石河子市编办下达的预算单位编制情况,包括机构人员编制类别、数量和批准文号等。2.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预算单位名称、性质、规格、经费来源、批准文号、社会信用代码等。3.财政财务供养人员情况编制内实有人员、长聘人员等情况。4.连队、社区情况机构名称和机构个数与人员情况。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场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组,负责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职责分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场镇财务科(财政局)和政工办(组织、编制)负责总体情况的汇总分析,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具体事宜,提出治理建议方案。1.总体情况治理 (l)师市编办下达编制的使用情况-27- 近年来,在推进团场综合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础上,师市编办逐步下达了编制。此次专项治理应切实厘清、核对师市编办下达编制的使用情况。牵头单位:场镇政工办(组织、编制部门)协助单位:场镇财务科(财政局) (2)师市下达控制编制情况(自定编制)以预算单位名称为索引,核对师市编办下达的编制情况,分级负责核对、汇总。各系统部门单位核对汇总后上报,如有差异,说明原因。牵头单位:场镇政工办(组织、编制部门)协助单位:场镇财务科(财政局)(3)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核实预算单位的名称、性质、规格和组织机构代码等。为规范财政财务供养范围,实行预算单位实名制分类填报。牵头单位:场镇财务科(财政局)协助单位:场镇政工办(组织、编制) (4)财政财务供养人员情况以预算单位实名为索引,进一步核实财政财务供养人员数据,重点核实、厘清各部门(单位)编制外的在职人员情况,以及预算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情况。各部门(单位)应对核对超过师市编办下达编制在职人员情况,作出详细说明。牵头单位:场镇财务科(财政局)协助单位:场镇政工办(组织、编制)、社保局(5)连队、社区管理人员情况核实连队、社区设置和管理人员数据,重点核实、厘清超过上报2012年以来新增的在职人员情况,并对2012年以来新增在职人员情况作详细说明。牵头单位:场镇财务科(财政局)协助单位:场镇政工办(组织、编制部门)-27- (6)数据汇总分析。根据审核汇总数据情况,分析起草上报工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牵头单位:场镇财务科(财政局)协助单位:场镇政工办(组织、编制)、社保局2.分行业情况治理。 (1)教育系统治理对上报的教育系统的各单位的治理情况审核,范围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和其他教育辅助单位。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方案。负责部门:场镇教育中心(2)卫生系统治理对上报的卫生系统的各单位的治理情况审核,范围包括综合医院、基层医疗、疾控和监督检疫等单位。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方案。负责部门:场镇卫生中心(3)涉农系统治理对场镇涉农系统各单位的治理情况审核范围,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疾控、监督和检疫等单位。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方案。负责部门:场镇经发局(农业、科技)(4)社会保障系统治理对上报的社会保障系统的各单位的治理情况审核,范围包括社保基金管理、就业培训、劳动力鉴定、职业资格考试、人才交流等单位。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方案。负责部门:场镇政工办(组织)、场镇社保局、民政局(5)连队、社区及社会福利系统治理-27- 对上报的社区、连队及社会福利系统的各单位的治理情况审核,社会福利单位范围包括救灾捐赠、救助、培训、养老机构、残培等单位。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方案。负责部门:场镇民政局、残联(6)宣传文化系统治理对上报的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治理情况审核,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文化中心、报纸和纪念碑等单位。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方案。负责部门:场镇政工办(宣传)(7)建设环保系统治理对上报的建设环保系统的各单位的治理情况审核,范围包括安全监督、环境监测、公积金管理和城镇管理等单位。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方案。负责部门:场镇规建局(8)经济信息系统治理对上报的经济信息系统的各单位的治理情况审核,范围包括会计核算、信息建设等单位。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方案。负责部门:场镇经济核算中心、政工办(信息)六、工作步骤安排此次治理工作是2016年兵团财经纪律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财经纪律检查一并推动,突出特点。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场镇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各自的编制、财政财务实有供养人员进行自我核查,填报相关报表撰写说明,经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形成自查总报告,分报师市财政局和师市编办。(二)抽查、整改阶段(10月10日前)-27-  结合财经纪律检查工作安排,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以自查报告为依据,对场镇相关内容数据进行重点核查,撰写治理核查报告。各级各单位根据自查的情况,按职责分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三)审报、总结阶段(12月10前)场镇各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对整改的相关情况进行抽查“回头看”。在此基础上,由牵头部门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建议,由场镇于10月30日前上报师市编办、财政局。以此为契机,建立动态监督核报机制,建立完善财政财务供养人员信息库、编制内实名制信息库。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层次多、触及利益关系调整,面临许多矛盾和困难,任务艰巨。场镇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联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统一步调,增强各项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目标任务有序完成。(二)狠抓责任落实场镇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对此次专项治理的认识,要明确落实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各专项治理检查组,按照财经纪律检查的要求和标准,熟悉政策,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以促进和提升工作时效。附表:1.石总场北泉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表   2.石总场北泉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表3.石总场北泉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表-27- 附表1石总场北泉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表填报单位:单位:人机构单位编制情况编制批复文号2015年末人员总计实有人员2015年末其他人员2012年2015年2012年2015年任、录用文号合计连队或社区管理人员长期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者其他人员编制其中:中央编制编制其中:中央编制合计                 一、团机关                 二、人武单位                 三、事业单位                 (一)教育单位                 (二)文广单位                 (三)卫生单位                 (四)社保机构                 (五)社会福利                 (六)农林水气                 (七)交通、环保、城建单位                 (八)经济监督                 (九)其他单位                 政工办签章:财政局签章:单位领导签字:制表人:填报说明:1、编制情况按师编办下达编制填报。2、2015年末人员总计=2015年实有人员+2015年末其他人员,包含在团场机关、事业单位(含连队或社区)领取工资的全部在册人员。3、实有人员指由团具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按照师下达编制发文任用、录用的人员。4、长聘人员指已按规定办理长期聘用手续的人员。5、2015年末其他人员中其他人员指除连管、长期聘用、公益性岗位等人员外,由团行政事业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列为其他人员的,必须另附说明,按其他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工种分类报告人员数量、工资标准、经费来源等事项。-27- 附表2石总场北泉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表填报单位:单位:人单位:人机构单位编制情况编制批复文号2016年末人员总计实有人员2016年6月末其他人员2012年2016年6月2012年2016年6月任、录用文号合计连队或社区管理人员长期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编制其中:中央编制编制其中:中央编制合计本场职工其他人员合计                  一、团机关                  二、人武单位                  三、事业单位                  (一)教育单位                  ……                  (二)文广单位                  ……                  (三)卫生单位                  ……                  (四)社保机构                  ……                  (五)社会福利                  ……                  (六)农林水气                  ……                  (七)交通、环保、城建单位                  ……                  (八)经济监督                  ……                  (九)其他单位                  ……      ××          政工办签章:财政局签章:单位领导签字:制表人:-27- 附表3石河子总场2016年6月行政事业人员明细表填表单位:    单位:人序单位姓名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工龄学历毕业时间任职时间人员合计在编人员2016年6月末其他人员备注2016年6月未任、录用文号合计连队或社区管理人员长期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者小计本场干部本场职工其他人员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政工办签章:财政局签章:单位领导签字:制表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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