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2012年贵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ID:18928914

大小:62.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9-21

2012年贵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_第1页
2012年贵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_第2页
2012年贵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_第3页
2012年贵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_第4页
2012年贵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2年贵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2年贵州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根据2012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2年贵州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2012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4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新城疫要力争做到全面免疫,对狂犬病、炭疽等疫病要切实做好重点地区免疫,其他动物疫病因病设防,坚决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二、职责分工各级地方人

2、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省级兽医部门制定全省动物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采购,各级兽医部门具体组织执行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做好疫苗的保存、使用、监管等。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免疫工作。除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疫苗补助经费外,各级兽医部门要向财政部门争取14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执行所需经费,包括疫苗、耗材、人工、免疫效果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并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三、组织实施(一)制定实

3、施方案。各地要按照《2012年贵州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继续坚持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针相结合。(二)开展技术培训。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各地要组织乡(镇)兽医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开展免疫技术培训。严格免疫程序,规范免疫操作,防止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同时,进一步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建立疫苗领用、发放台帐,提高疫苗使用效率。(三)健全免疫档案。不断健全完善免疫档案,规范、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

4、息。免疫家畜佩戴二维码标识,做到记录与标识相符。(四)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按时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四、疫苗监管14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疫苗的保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冷链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买倒卖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五、经费支持(一)疫苗经费分摊方式。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按中央财政80%和地方财政

5、20%的比例分担,地方20%的省、地、县分摊比例按《牲畜口蹄疫防治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黔财农〔2001〕137号)、《贵州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农〔2004〕7号)及《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规定执行。(二)各级兽医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各项经费。(三)疫苗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的,必须严肃处理。六、监督检查(一)建立免疫责任制。建立免疫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到人。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

6、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二)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各级兽医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对被抽检的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农业部规定要求的,立即14进行加强免疫。省农业委员会将不定期组织随机抽检,并通报抽检结果。(三)加强对调运动物免疫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时,应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强化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地畜牧兽医

7、部门要掌握辖区内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对动物疫病免疫失败原因要及时调查处理。七、其他各地在做好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新城疫、狂犬病、炭疽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附件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计划附件2:口蹄疫免疫计划附件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计划附件4:猪瘟免疫计划附件5:其他动物疫病免疫计划14附件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计划  一、要求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进口国有要求且防疫条件好的出口企业,以及

8、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途的家禽,报经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二、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可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