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非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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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击两非规章制度  篇一:打击两非管理制度(1)  重庆市XXXX医院  严管“两非”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结合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  一、成立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1、妇产科门诊、病房、B超室等地设置“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制作科室简介,公布医务人员姓名、职称,公开操作程序,以便监督。  2、超声诊断设

2、专人管理(由特检科主任专管),B超室操作遵循相关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3、患者行终止妊娠手术,操作时需2名以上医护人员参与,术后据实记录手术情况,并由当事人签名。  4、对孕妇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检查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规定,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拒绝,不得透露或暗示与胎儿性别有关的信息。否则,视同非法鉴定胎  儿性别行为。  5、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和利用超声诊断仪的操作人员,对孕产妇进行医学检查,必须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孕产

3、妇的身份和相应的医学证明,并填写《孕妇超声诊断登记》,对被检查者的基本情况、检查时间、检查范围等详细记载,定期将手术和检查情况汇总上报。  6、新生儿在我院死亡的,主管医师及时出具死亡证明。  7、建立终止妊娠、B超检查档案,实行报告制度。  8、切实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和管理工作。  9、规范药品管理,规范终止妊娠药品临床应用。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管理,处方实行实名登记。  三、督查制度  不定期抽调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督查,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流、引产手术和非医学需要鉴

4、定胎儿性别等行为,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  对专项整治“两非”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科室和个人,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追究有关部门、科室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监督、参与打击“两非”工作,  鼓励院内外群众举报。举报的内容为: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院行风监督办公室举报。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给予奖励。  重庆市xxxxxxxx

5、  XX年12月10日  篇二:打击两非工作制度  打击“两非”工作制度  根据《汨罗市卫计局关于加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有关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就综合治理“两非”问题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  二、协调制度。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整体工作,各相关科室人员根据分工和工作要求,服从协调,各尽职守。  三、督查制度。不定期抽调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督查,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管

6、理情况,看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流、引产手术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两非”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科室和个人,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提拔和晋级。  五、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监督、参与打击“两非”工作,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相关案件的线索,经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两非”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个人进行奖励。举报的内容为: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

7、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医务科举报。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奖励首位举报人1000—3000元。  六、投诉举报制度。为调动群众参与整治“两非”活动的积极性,我院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汨罗市汨罗镇卫生院XX年1月10日  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  一、县计生局、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行政部

8、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县卫生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计生局;  四、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实施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通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五、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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