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ID:19381280

大小:197.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9-26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_第1页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_第2页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_第3页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_第4页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_第5页
资源描述: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服务指南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子项名称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5实施主体武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武宣县武宣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二塘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黄茆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金鸡乡市场监管所、武宣县三里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东乡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桐岭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思灵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通挽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禄新镇市场监管

2、所。8联办机构1.“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武宣县地税局、武宣县国税局。2.前置审批的实施主体及前置审批项目详见附件6《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5月)。9办理地点武宣县武宣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二塘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黄茆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金鸡乡市场监管所、武宣县三里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东乡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桐岭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思灵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通挽镇市场监管所、武宣县禄新镇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15:00-18:00,冬季:14:

3、30-17:30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武宣县武宣镇市场监管所:0772—5212401、武宣县二塘镇市场监管所:0772-5442133、武宣县黄茆镇市场监管所:0772-5452282、—6—武宣县金鸡乡市场监管所:0772-5462389、武宣县三里镇市场监管所:0772-5472111、武宣县东乡镇市场监管所:07772-5482667、武宣县桐岭镇市场监管所:0772-5422117、武宣县思灵镇市场监管所:0772-5415681、武宣县通挽镇市场监管所:0772-5432707、武宣县禄新镇市

4、场监管所:0772-5412102监督电话0772—521243312设定依据根据国务院2011年3月30日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13实施对象需要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提出申请的个体工商户。14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市、县二级分级管理。15权限划分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

5、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职责:(一)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二)依照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城乡市场秩序;(三)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四)国家授予的其他管理权限。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帮助。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通过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令第648号《

6、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3号修订)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

7、)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16行使内容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各乡镇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17通办范围无。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5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19实施条件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

8、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20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21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环节名称无。办结时限无。22审查方式及标准审查方式:书面审查。1.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2.申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