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2006-5-19)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2006-5-19)

ID:19481463

大小:44.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02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2006-5-19)_第1页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2006-5-19)_第2页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2006-5-19)_第3页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2006-5-19)_第4页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2006-5-19)_第5页
资源描述: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2006-5-19)》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检测维修行业管理,提高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确保机动车检测维修质量和车辆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机动车维修等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评估、运用等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国家对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买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规划。第四条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机动车检测维

2、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和机动车检测维修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高级工程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另行制定。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英文分别译为:MotorVehicleTestandMaintenanceTechnicianMotorVehicleTestandMaintenanceEngineer第五条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或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水平和能力。第六条人事部、交通部共同负责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

3、平评价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考试第七条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第八条交通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由交通部职业资格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第九条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交通部确定合格标准,并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第十条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第十一条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第十二条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6年;(二)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

5、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5年;(三)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4年;(四)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2年;(五)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作满1年;(六)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七)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第十三条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交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6、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第十四条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职业水平考试。 第三章义务与职业能力第十五条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本专业工作能力。第十六条在进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时,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保证检测维修工作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七条取得检测维修士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岗位的以下职业能力:(一)了解国

7、家机动车检测维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与机动车检测维修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二)具有一定的交通运输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掌握机动车检测维修一般操作技术,能够解决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中较常见的技术问题。第十八条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岗位的以下职业能力:(一)熟悉国家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与机动车检测维修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有较丰富的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工作经验;(二)具有较强的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能力,熟练掌握机动车检测维修操作技术,能够准确判断机动车故障并提出解决方案;(三)能够独立处

8、理机动车检测维修过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指导机动车检测维修人员工作,具有处理与本专业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四)了解国内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技术创新精神;(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第四章登记第十九条机动车检测维修各级别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具体工作由交通部职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第二十条交通部职业资格管理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情况,并为用人单位提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