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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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2013年10月57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6第一章总则61项目概述62现场条件63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64联合体投标75投标费用76招标方式、计价依据及方式77合同形式78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奖项89工期及进度要求810现场踏勘8第二章招标范围1011招标范围10第三章招标文件1112招标文件的内容1113招标文件的澄清1114招标文件的修改1215水文及地表以下资料等1216合同条款12第四章投标文件1417投标语言和货币1418投标文件的组成1419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1520工程量计算规则1621投标价格162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23投标保证金1824投标文件的变动182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8第五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02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2027投标截止时间2028迟到的投标文件202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第六章开标2230开标2231当场废止的投标22第七章评标2332评标2333投标文件的补正、澄清2334投标文件合格性和有效性的确定2335错误的修正253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5第八章合同的授予2637合同授予标准2638招标人的权力2639中标通知书2657 40合同的签署26第九章评标办法27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33一、填表须知33二、总说明34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8第四部分合同文件39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9第二部分通用条款40第三部分专用条款41第五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57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58一、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58表1-1投标函59表1-2开标一览表60表1-3授权委托书61表1-4企业营业执照62表1-5税务登记证书63表1-6组织机构代码书64表1-7资质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65表1-8财务状况证明文件66表1-9社会保障金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67表1-10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68表1-11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与招标内容相同或相似项目业绩一览表69表1-12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一览表70表1-1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71表1-14项目经理简历72表1-1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73表1-1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74表1-17合同条款偏离表75表1-18技术要求偏离表76表1-19承诺书77表1-20参加本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78表1-2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79表1-2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80二、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格式81三、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83表3-1劳动力计划表84表3-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图(横道图)85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附表8657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招标人************************4.招标代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5.监理工程师待定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7.投标人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且受聘于投标人;(5)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6)外地企业须持有外地进京许可证;(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7 1.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整个投标过程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2.工程报价方式执行《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3.合同类别固定综合单价合同4.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5.质量标准合格6.工期90个日历天7.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1月15日-2014年2月12日8.现场踏勘自行踏勘9.疑问解答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现场踏勘中发现任何疑问,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历天前以书面并加盖公章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过时不予授理。最终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并加盖公章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答疑回复文件。10.投标价格计价货币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控制资金1%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替代方案1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文本一份15.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1日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1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57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递交地点:********************************开标地点:************************************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57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一章总则1项目概述1.1项目名称:*****************************1.2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工程概述:本工程位于北京************************************。本工程主要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喷水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1.4工期:90个日历天1.5招标人:********************1.6招标代理:**********************1.7监理单位:待定。1.8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9关于本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参考本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应内容。2现场条件2.1施工用水、电:招标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协调,由中标人自行解决。2.2有关勘探资料:不提供地质勘探资料。2.3其他:无。3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57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且受聘于投标人;(5)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6)外地企业须持有外地进京许可证;(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专业性强或确须分包的子项目,其拟选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且须经招标方审核确认。5投标费用5.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工作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招标方式、计价依据及方式6.1本招标工程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6.2本项目的计价执行《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7合同形式7.1本招标工程合同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7.2本项目使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件通用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书进行签认。57 8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奖项8.1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8.1.1本招标工程适用国家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由招标人随本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向中标人提供的具体技术要求。8.1.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如果招标文件中或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8.2工程质量等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招标人、承包人、设计和监理四方在竣工验收时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为准)。8.3要求工程质量:合格。9工期及进度要求9.1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2月12日10现场踏勘10.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考察。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果任何投标人申请对现场进行追加考察,且招标人认为其理由合理和确实必要时,招标人可组织所有投标人进行追加考察。本须知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为现场考察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其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和责任。10.3现场踏勘时间及地址:见前附表。10.457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所有疑问按规定方式送达给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发给全体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5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对下列情况(不限于此)中所包含的风险和意外须有足够考虑。(1)现场的地形、地貌、河渠湖泊特征,水文和气候条件;(2)现场地表状况、各类不适宜材料及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堆积、埋置方式和数量,清除此类废弃物的消纳场所及相关运输;(3)现场土质、填方来源、弃方消纳场所及相关运输;(4)现场及通往现场的交通条件(道路情况、桥梁荷载标准等)和所需的食宿供应条件;(5)现场及其周围现有地上房屋及设施、地下设施、环境及公众利益的保护;(6)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及其维护、保修所需工作的内容、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7)影响承包人费用和施工的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法令、规定及管理办法;(8)可能对施工产生干扰并影响承包人费用的各种影响因素。(9)当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57 第二章招标范围11招标范围11.1*********************************11.2指定分包内容:无。11.3直接发包内容:无。57 第三章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内容12.1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售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任何答疑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第四部分合同文件第五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附表12.2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等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需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须知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招标文件的澄清13.1如果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或在现场踏勘中发现任何疑问,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历天前以书面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式专人递交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最终将以书面并加盖公章形式答复(包括对疑问的解释,但不注明疑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3.2提醒投标人注意: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正常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时,包括在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请求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根据合同有关约定,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请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中标人将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作出书面澄清。57 14招标文件的修改14.1受本条第14.3款的制约,且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的15个日历天前,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14.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14.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有必要时或为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必须时,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须知第27条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14.4任何未盖章的补充文件或协议都不具有法律效力。15水文及地表以下资料等15.1招标人声明:在开工前提供的现场地质勘察资料及有关现场的市政管线等资料和数据均是以诚实可信的态度提供的,是招标人现在有的和客观的。但招标人并不对上述资料中标示的地下水位标高及管线位置的准确性负责,招标人也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判断、理解、结论和任何决策负责。投标人应当考虑受地质勘察钻孔数量的限制、局部钻孔勘察并不能完全代表场地的整体状况、地下水文地质情况受到季节性的影响、钻孔勘察后水文地质情况可能变化等情况。因此,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只有当招标人提供的施工现场资料与实际存在实质性的和中标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巨大差异,并给中标人的施工组织带来了非人力可以抗拒的和可以证明的明显损失或损害时,招标人才会考虑为其提供的施工现场的资料的适用性承担部分责任,并对招标人此类明显的损失或损害给予适当的分担。16合同条款16.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件通用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57 ,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书进行签认。16.2如果投标人在阅读本招标文件中包括的任何将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文件中任何部分之中或不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模糊或遗漏之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能及时予以补充、修改或澄清。16.3如果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约定的任何质量和工艺标准与现行适用的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和北京市地方标准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投标人应执行其中标准最高、要求最严的标准。57 第四章投标文件17投标语言和货币17.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所有往来函电和文件原则上均应使用中文。17.2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价格一律以人民币元为计价货币。18投标文件的组成18.1投标文件应由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商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五部分组成(但不限于)。18.1.1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18.1.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密封);(3)授权委托书;(4)企业营业执照;(5)税务登记证书;(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7)资质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8)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9)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10)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11)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与招标内容相同或相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2)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一览表;(1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14)项目经理简历;(1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7)合同条款偏离表;(18)技术要求偏离表;(19)承诺书;57 (20)参加本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2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2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18.1.3经济标执行《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18.1.4技术标(1)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要求详见本须知第19条);18.2本须知要求的证明企业和拟任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资质、简历、经历、实力、资信、以往业绩和荣誉等的资料。投标人还应提供合法、可靠和方便核验的书面证明;18.3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的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第23.1款的规定执行。19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19.1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胶装。19.2投标人应当依据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和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对工程的描述,编制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主要材料采购计划和主要材料的管理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图(横道图);对工期的响应情况;劳动力计划;与甲方、监理等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等。57 20工程量计算规则20.1执行《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21投标价格21.1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1)执行标准为《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投标人须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配套计价管理规定和要求去理解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项目编码、对应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以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据此进行报价,清单说明与规范不一致之处,以清单说明为准;(2)在对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进行组价时,投标人应按照自身的企业内部定额做竞争性考虑。如投标人尚未建立自身的企业内部定额,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考本市现行的预算定额。投标人应保证其报价的充分性、完备性和符合性,任何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报价属于投标人自身的风险,招标人不接受任何由于投标人以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为由而提出的任何索赔;(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气候、交通、仓储、装卸、工期以及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和工期索赔将不被批准;(4)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合同条款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责任的价格体现;(5)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包含营业税及相应的其他所有税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和理解工程所在地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6)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中,须列出所要求的人、材、机及各项综合取费。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各种市场竞争风险和工程施工风险,各专业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引起的功效损失,各种测试、检验、试验(包括招标人要求的)而增加的费用。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21.2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报出,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材料堆放仓库、现场道路的使用,提供现场工作条件、提供工程用水电源,进行质57 量、进度、安全、信息管理,申请和转付工程款,代扣代缴税金等。负责技术资料的签认、上报。负责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及移交招标方(包括档案咨询费等相关手续费用)。投标人应当明白,除招标人对招标人直接供应材料设备和独立发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外,专业分包工程和专业供应材料设备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责任将完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除投标报价外,中标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招标人、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商、其他承包人收取任何费用。总包服务费结算时不作调整。(本条不适用)21.3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清单所列的措施项目是招标人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投标人在报价时,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报价,但不能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做任何删减。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列出的措施项目不适用,可在金额一栏直接填入“已包括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如投标人未填写内容,视同已包括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措施项目费用结算时除非有重大设计变更否则不做调整。21.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投标计价,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施[2005]802号文件规定费率计取;(2)中标人须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计价且计入投标总价,不做调整;(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21.6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所提供的所有设备、仪器、工具、附件等均视为包含在对本标书的投标价格中。投标人要明确承诺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内容所涉及的有关专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纳入总报价并加以说明。除非特别声明,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清单中所有内容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必须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依据和计算方法,否则将会被拒绝。21.7超过控制资金的投标将被拒绝。2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22.1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57 22.2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及相关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或保留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加继续评比的资格。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23投标保证金23.1投标保证金:控制资金的1%,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提交。开户行:***************************开户帐号:***********************23.2返还投标保证金23.2.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单位向落标单位返还投标保证金。23.2.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24投标文件的变动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任何投标条件的任何变动都不可能被招标人接受,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各款约定,这些约定均是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组成部分,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4.2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方案。2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2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准备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和电子文本1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人签字或盖章57 。相应的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书面委托书应用本招标文件给出的或经招标人同意的格式,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如有任何增加或修正,其正、副本都应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5.3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及其附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所附的格式打印或填写,投标书正副本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2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任何情况下,投标文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5.5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按册分别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胶装成册,在文件书脊处标注出投标单位名称。57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26.1投标文件的密封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纸制投标文件袋和密封条(自制有效)。26.2投标文件密封必须使用密封条,在投标文件袋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26.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下列识别标记:(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6.4所有投标文件各分册均在左侧胶装,在书脊处标注投标人名称。26.5参加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当由投标人委派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一份。27投标截止时间27.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是***********************27.2各投标人应按前款规定的时间或根据本须知规定所延长的时间到以下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7.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递交投标文件。27.4鉴于交通状况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提醒投标人提前足够的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28迟到的投标文件28.1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57 2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9.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必须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形式的确认。29.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有关规定备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另外还应在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9.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9.4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期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7 第六章开标30开标30.1本招标工程将于*******************分或根据本须知规定所延长的时间(与本须知第27条中截标时间相同)在以下地点开标:开标地点:***********************************30.2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于前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件及证明本人身份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并带有一份复印件招标人留存,如果是新身份证需要进行双面复印),如果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应当指定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证明本人身份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的要求同上)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将首先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人数最多不超过2人。30.3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的密封、标识是否符合本须知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等。30.4招标人将遵循“先到后唱”的原则确定唱标顺序,并依次开封唱标;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质量标准、投标文件修改书、投标撤回通知书等。30.5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记录前款规定的公开宣布的内容和开标会的有关情况,投标人应核对开标会记录并签字确认。31当场废止的投标3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并宣布为废标,不再进行评标:A.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57 第七章评标32评标32.1开标后,直到招标人宣布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与授予合同决定(定标)有关的资料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3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定标)过程中,除非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主动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接触,不得有游说、贿赂等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和客观地进行评标的行为。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以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废止、强制退出投标、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2.3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都是有关各方的智力劳动成果,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为本招标工程所需的其他目的。33投标文件的补正、澄清33.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价格)的某些细节(包括可能存在的任何不平衡报价),以及对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细微偏差(包括商务方面的和技术方面的)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但这些要求、答复、答辩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或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35条规定,凡属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则不在此列。33.2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合并进行。34投标文件合格性和有效性的确定34.1招标人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34.257 就本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等方面造成重大削弱或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4.3本须知规定的承诺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违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诺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4.4招标人将拒绝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重大偏差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行为。34.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开标时将由招标人指定的专人对开标会全过程进行如实记录,并在开标会结束前由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经过签字确认的开标会记录将在评标时交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审查后,宣布为废标:1.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而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准备和填写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招标工程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工期超过投标文件要求工期的;6.投标质量标准低于招标要求的质量标准的;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而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57 35错误的修正35.1本着对投标人负责的原则,并防止因算术方面的错误或投标人缺项漏项等不合理的报价策略导致投标人中标后合同双方的正当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同时兼顾评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招标人将对已被确定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本次报价的投标价格及被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和投标价格汇总表中的各项价格和费率进行校核,以便发现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错漏项现象。35.2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或费率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35.3经评标委员会以质疑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的其投标价格中的错漏项,评标委员会将结合质疑和澄清的结果,在价格调整中予以必要的考虑。35.4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正算术错误和缺漏项补正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标价的各项单价和投标价格汇总表中的各项费率。在投标人确认后,经招标人调整或修正后的标价的各项单价和投标价格汇总表中的各项费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但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修改。3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36.1招标人将按现行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组成有技术和经济专家参加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工程评标办法代表招标人进行评标,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36.2招标人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34条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价格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济标的评价与比较。57 第八章合同的授予37合同授予标准37.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平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如果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并且经评审得分次高的投标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也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并且经评审后第三高分的投标人。38招标人的权力38.1尽管有本须知第37条已经有相关的规定,招标人在正式签发本招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前的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39中标通知书39.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9.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中标人签收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40合同的签署40.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该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并使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协议书格式签订合同。40.2合同协议书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40.3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其中规定的时间和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视同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将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另行选择中标人。57 40.4保修书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该保修书中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下生效。第九章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1、评标原则: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原则及招标法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标。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评标、严格保密的原则;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贯彻(招标人)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各项要求和原则。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性和有效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进行独立评标,综合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计算出各有效标得分的总数并汇总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平均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资格被取消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招标人)政府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二评标程序、方法及说明第一条评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57 评标委员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熟悉招标文件、现场情况、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款、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掌握评标办法、标准和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条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的需要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第一条废标的条件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的投标:1.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而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准备和填写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招标工程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工期超过投标文件要求工期的;6.投标质量标准低于招标要求的质量标准的;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而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第二条评审顺序对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进行评审。最后进行分数的汇总。第三条投标文件合格性和有效性的确定1.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或保留。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57 1.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详细审核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属于细微偏差性质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补正的,投标人拒绝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其投标。被评标委员会拒绝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第二条错误的修正:详见投标须知第35条规定。第三条评标质疑: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标书的疑问可以向投标人质询。质询工作将采用书面方式,投标人在接到质询问题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过规定时间的回复或没有回复而可能引起对投标人不利评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四条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近3年同类工程业绩;2.拟派项目经理等级及业绩;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和专业技术力量;第五条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施工方案;2.安全措施;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4.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5.劳动力计划;6.主要材料采购计划和主要材料的管理措施;7.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图(横道图);8.对工期的响应情况9.与甲方、监理等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第六条经济标评审:经济标评审的内容为投标报价的评分。第七条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即招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招标人按照本办法确定中标人。第八条如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时,(招标人)可以从并列第一名的投标人57 中选择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第一条投标人对招标人评标结果有疑义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招标人会同有关监督部门及评标专家共同提出处理意见。三评分方法及说明第一条本评标办法的评分标准总分值为100分。第二条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三条评分方法及有关说明1.对商务标的评定附表一、商务标的评分(1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评定分值1近3年同类工程业绩(3分)3分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须附合同首页、中标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0-3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和专业技术力量(7分)项目经理资质(2分)贰级以上2贰级1项目经理经历(2分)同类工程施工经历1个合同得1分,最多2分(须附合同首页、中标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0-2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力量(3)较强,能满足施工需要3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1-22、对技术标的评定附表二技术标的评分:(30分)序号评分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分值1施工方案9分施工方案的针对性、重点、难点施工把握的准确性0~92安全措施3分安全措施的完善性,与分部分项工程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对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性与可行性0~357 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2分保证体系的完整性、全面性与可行性0~24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2分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0~25劳动力计划3分劳动力计划的合理性、全面性0~36主要材料采购计划和主要材料的管理措施2分主要材料采购计划和主要材料的管理措施的合理性0~27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图(横道图)4分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0~48对工期的响应情况2分每提前一天加0.5分,最多加2分0~29与甲方、监理等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3分与甲方、监理等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的合理性0~3第一条经济标评分的方法及有关说明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做废标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在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时出现分歧,应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投票的方式进行确定。2.有效投标报价经济标得分按下表进行计算:(60分)有效投标报价范围(N%)报价得分-4%以外48分-3%~-4%(不含-3%;含-4%)51分-2%~-3%(不含-2%;含-3%)54分-1%~-2%(不含-1%;含-2%)57分0%~-1%(含0%及-1%)60分0%~+1%(不含0%;含+1%)55分+1%~+2%(不含+1%;含+2%)50分+2%~+3%(不含+2%;含+3%)45分57 +3%以外40分基准价M=各有效投标人报价之和/有效投标人个数(有效投标单位不多于5家时)基准价M=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取平均值(有效投标单位多于5家时)注:有效投标的评标价格应为有效投标报价扣除专业分包工程整项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后的价格。N=(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57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一、填表须知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4、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57 二、总说明一、工程概况详见第五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二、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范围。三、编制依据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及相关文件。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系招标人根据相关标准图集估算的。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须与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现场踏勘情况等一起使用。四、计价原则(一)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准则:1、工程量清单是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标底、投标报价、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工程量、签订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的基础和依据。2、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3、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按以下原则确定:提醒投标人注意以下计价原则是本项目针对审计要求及控制工程造价所提出的,投标人须认真审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计价原则而导致的经济索赔将不被批准。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填充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全部费用;应视为是对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及其它各种影响因素详实了解并综合考虑后填报的。2、除非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修改,投标人须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表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结合本项目的基本技术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将视同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单价或合价内;57 3、招标人不能保证所提供的清单中所有列项的绝对完整性和工程量的绝对准确性,任何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包括任何形式的增加、删除或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包括子目列项、工作内容及工程量等),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且忽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可能存在的差异,各投标人应在认真研究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相关技术要求及规范的基础上,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4、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勘查掌握的实际情况核算工程量,并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对比。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疑义的,可于投标截止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有疑义的内容进行复核,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招标人可不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超过±3%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和投标人复核后,共同确认的工程量即作为本项目投标报价的依据。最终的结算价格依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工程款的结算。结算时的工程量以审计机构审核的的工程量为准。5、措施项目的计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清单列项仅是招标人提供的一种示范性列示,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凭借自身的经验和实力,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充分考察本项目的规模、标准、功能、现场等特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自行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清单列项进行合并、分解或补充进行报价。特别说明部分: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2)严格按照建办[2005]89号及京建施[2005]802号文的规定费率计取,投标人要制定施工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明确和具体的要求;3)投标人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以备检查;6、其他项目清单的计价:1)招标人部分:A、暂列金额:此项为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由招标人使用和支配。57 本项目暂列金额:无B、暂估项(分包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所有暂估项由招标人填入综合总价或其它项目清单中,投标人不得进行调整。暂估项:无2)投标人部分:A、计日工费: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7、规费的计取:须按《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造定(2003)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计取,足额上缴有关部门,不得将规费作为让利因素。8、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及《京劳社工发[2006]1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在规费中单独列项,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招标人在开工前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预提后一次性拨付给中标人。9、税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10、投标报价须依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组织方案设计、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综合报价;11、文件中列明的“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清单”中的暂估价,暂估材料、专业工程差价,仅计取价差及相应税金。(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结算说明:1、本项目人、材、机的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2、暂估价材料设备按发包人确定的价格调整相应价差和价差部分的税金;3、工程预付款、工程价款的结算、竣工结算、质量保证金执行合同约定;4、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支付方式执行合同约定;5、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执行合同约定。(四)招标人对报价的特殊要求包括:1、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交通状况、现场道路、临设区域、装卸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计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施工中的索赔(工期及费用)申请将不被批准;2、57 制定行之有效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所报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加强主动控制,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要将工作做到前面,有预见性,控制且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保证工程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工期。57 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2)编制范围多功能厅的墙面、地面、天棚、门窗、电气及消防改造工程的装修施工。(3)编制依据1、《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2、现场条件、实际情况(4)工程量清单见工程量清单附表57 第四部分合同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本合同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合同协议书。57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合同文件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通用条款。57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北京招标投标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建设工程管理规范》57 等相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报价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6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57 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甲方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针对本项目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甲方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针对本本项目使用。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无。57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无。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资金已到位。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竣工档案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6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中标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制资料。57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57 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57 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57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2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无。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57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无。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57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7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57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一周内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中标合同价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到工程结算款的60%,审计结算后支付到审计结算金额的95%。余下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57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57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57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57 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注意事项:此合同范本仅供中标单位与建设方签订合同时的参考,具体条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57 第五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相关行业的所有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适用的工程施工建设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按规定适用的试验检测规程进行试验和检测,按规定适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为南苑社会福利中心多功能厅装修改造工程。本工程主要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喷水消防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技术要求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57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一、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封面)工程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81 表1-1投标函(招标方):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签字代表(印刷体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的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1.提交电子文档一份、开标一览表一份及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包括:⑴投标书;⑵按投标须知第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⑶按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⑷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或资料;⑸资格审查文件和证明文件。2.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⑴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⑵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本项目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范围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报价,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件、技术范围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竣工和保修。⑶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年月日进场,年月日完成总体验收并移交整个工程。⑷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⑸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天。⑹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⑺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签字代表声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年月日81 表1-2开标一览表工程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工程规模总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计划开工年月日计划竣工年月日报价总金额(大写)(小写)其中报价:报价:报价:对招标文件的确认和意见报价中未包含内容及要求招标单位的配合条件对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其他本表须单独密封,用于唱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81 表1-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部门名称)(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本公司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被授权人行为的一切及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本委托书的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81 表1-4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81 表1-5税务登记证书(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1 表1-6组织机构代码书(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1 表1-7资质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81 表1-8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81 表1-9社会保障金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说明: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2、投标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供上一季度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自行编写无效;3、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81 表1-10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说明: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2、投标人必须提供上一季度完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投标人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81 表1-11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与招标内容相同或相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度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工期工程费(金额)注:同时提供上述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81 表1-12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一览表建设单位(业主)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长度/深度)主要施工人员情况投入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人)工作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他注:如有多个正在进行施工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81 表1-1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职务姓名职称上岗资格证明已承建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本项目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建造师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81 表1-14项目经理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建造师年限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81 表1-1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81 表1-1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胶装)。81 表1-17合同条款偏离表序号合同条款号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偏离说明注:如无任何偏离,请按本格式提交空白表。空白表视为投标人接受合同条款全部内容。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81 表1-18技术要求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条款号招标文件内容投标响应内容偏离说明注:如无任何偏离,请按本格式提交空白表。空白表视为投标人接受设计说明及技术要求全部内容。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81 表1-19承诺书承诺书承诺书号: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表格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81 表1-20参加本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81 表1-2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致:**********************(投标人)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项目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的方式向贵公司即********************(地址:*********************************************,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依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上限、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盖章):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邮箱:日期:81 表1-2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自行编制,加盖投标人公章)81 二、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格式(各投标人须依据《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自行编制)(封面)工程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一并报送。各投标人须依据《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北京)》、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自行编制86 三、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封面)工程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86 表3-1劳动力计划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86 表3-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图(横道图)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总进度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总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86 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附表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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