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ID:20143761

大小:60.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09

中央美术学院_第1页
中央美术学院_第2页
中央美术学院_第3页
中央美术学院_第4页
资源描述:

《中央美术学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央美术学院文件院发〔2010〕74号关于印发《中央美术学院关于部分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分院、系、处、室、馆,附中:经院领导同意,现将《中央美术学院关于部分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主题词:禁烟规定通知中央美术学院办公室2010年11月8日印发-4-中央美术学院关于部分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204号)、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

2、体艺厅[2010]5号)以及《中央美术学院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院发[2010]33号),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防火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因吸烟造成师生生命财产损失,为了更好地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院成立禁烟领导小组,加强对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保卫处、学院办、人事处、纪监审办公室、学工部、教务处、综合办、各分校区、附中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各院系主管安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同志担任。第三条学院保卫部门负责校园内禁止吸烟区域的监

3、督管理。各分院(系)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安全员、学生辅导员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本责任区禁烟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责任区的禁烟工作。第四条校园禁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加强引导、严格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第五条下列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  (一)教学楼、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实验室;  (二)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  (三)多功能厅、报告厅等会议场所;(四)其他设有禁烟标志的场所。任何人都不得在以上区域吸烟。第六条学院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统一的

4、禁止吸烟标志,要求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设置户外吸烟区,在楼外、庭院合理设置吸烟区域,摆放吸烟标志,并提醒吸烟有害健康。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劝阻、制止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4-  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禁止吸烟的场所设置醒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摆放烟具;  (二)做好禁止吸烟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三)负责禁止吸烟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教职工在禁止吸烟场所应遵守以下规范:(一)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二)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

5、三)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第九条进入禁止吸烟场所的师生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二)要求禁烟区所在单位履行禁烟的职责;(三)向禁烟区内的所在单位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第十条组建校园禁烟巡视队伍,加强禁烟工作监督检查:(一)组建校园禁烟巡视队伍。禁烟巡视队伍由保卫处、学院办、人事处、纪监审办公室、学工部(学生公寓)、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建立学生义务控烟监督员队伍,做到各院系都有学生控烟义务监督员。(二)校园禁烟巡视队伍和学生控烟监督员的职责是:检查禁烟标志的设

6、置情况;劝阻吸烟人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监督各单位各部门禁烟工作开展情况。(三)经常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禁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第十一条利用学院网络视频、校报校刊、宣传栏、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禁烟宣传;将吸烟危害、不尝试吸烟和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禁烟宣传的主要内容;将禁烟宣传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充分利用每年“5.31”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禁烟宣传活动。第十二条对学生-4-和教职工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学生由学工部参照《中央美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

7、予处分,教职工由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给予人事纪律行政处分。(一)学生初次违反本规定吸烟的,应当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对连续两次以上在非吸烟区吸烟经检查人员发现的,给予警告处分。教职工初次违反本规定吸烟的,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连续两次以上在非吸烟区吸烟经检查人员发现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岗位津贴200元。(二)因吸烟行为引起火警、火灾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因吸烟引发火情的学生,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留校察看及开除处分,并赔偿损失;因吸烟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的,给予开除

8、学籍处分,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连续两次以上在非吸烟区或属于本条所列情形的学生,同时取消当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和各级各类奖学金的评比资格。(三)对连续两次以上在非吸烟区或属于本条所列情形的的教职工,同时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对因吸烟引发火情的教职工,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岗位津贴200-20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情节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岗位津贴,并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