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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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秀竹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嘉兴室内装饰(2017)010号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嘉兴秀竹全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2、装饰施工地址市区(县)路(小区)号幢室。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4、承包方式(包工包

2、料、1、衣柜两个,2、橱柜,吊柜一套,3、卫生间坐便器,洗手盆,4、灯具,5、竹木纤维墙面)。5、工程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工程价款”是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未包含委托代购材料、设备款。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工程量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乙方不垫付受托代购材料、设备费。合同签订生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6、工期工程期限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8、未列入预算项目内的均不在合同施工工期范围内。第二条材料供应1、乙方材料到场、设备,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

3、合工程主材料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2、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5-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某项质量提出异议,应由甲方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对工程量予以认定,经认定工程某项质量不合格,认定过程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定工程某项质量合格,认定过程支付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该办法也适用环保认定)在签定未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拒付工程款,否则造成停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2、本工程

4、由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设计图文、版权归乙方所有。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已签字确认的图纸、施工内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涉及返工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管理人员商定变更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6、甲、乙双

5、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验收时间顺延,由于验收延迟,乙方应书面形式给予甲方《工程延期单》确认签字。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如果甲方既不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甲方入住(包括搬入家具)视为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承担保修责任,但甲方不得在竣工验收时对已验收合格的单项进行否认。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水电保修期5年其余2年。

6、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甲方自购商品、光照风吹雨淋自然变旧、自然磨损等不在保修范围内。擅自修缮移位连接、超越使用功能等不当使用行为而造成饰面损坏、功能损坏乙方酌情收取维修费用。因房屋自身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例:地基下沉引起的墙体裂缝,外墙渗水、顶面粉刷层起鼓、脱壳,厨房间、卫生间、阳台渗水等土建质量问题不保修。(1)、甲方未付清工程尾款,乙方有权不予办理工程保修手续,同时不承担保修责任。(2)、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48小时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查项,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维修。9、所有的天然装饰材料均有它的自然

7、天成的属性,它的纹理、颜色均有不同,乙方只能尽量接近施工,但不可能保证完全一致。第四条工程价款及结算-5-1、工程款支付按下表:支付次数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参考进度第一次40%签订合同,钢架结构完成后第二次30%水电完工第三次30%护墙板安装完成,全部完工合计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3、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第五条施工配合1、甲方工作(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

8、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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