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

ID:20796180

大小:38.50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10-16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_第1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_第2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_第3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_第4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_第5页
资源描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  重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

2、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注:出资方式应写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

3、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  (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国家

4、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出资;  (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

5、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依职权作出上述决议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六条股东与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应当采取书

6、面形式,签名和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  第十八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权。股东依法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应当变更公司形式。  第五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十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或更换。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或者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或担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8、(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