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及质量监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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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20030513(颁布时间)20030701(实施时间)市政府令第217号(文号)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三章 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改造和维护保养第四章 使用第五章 检验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章 罚则第八章 附则经2003年5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二○○三年五月十三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

2、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指列入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活动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锅炉、压

3、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管辖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工作。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公用燃气压力管道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工作。安全生产监督、建设、规划、工商、公安、环保、市政公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在授权的范围内从事锅炉、压

4、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化学清洗、维护保养及检验单位必须确保安全质量体系的完整有效,严格遵守安全质量体系的程序和要求。第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做好运行记录,妥善保存设备技术文件、检验报告、维护保养记录等资料。对在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当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储存或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单位必须建立巡

5、线检查制度、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第八条 任何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所制造的列入国家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保护装置、附属设施、压力管道元件、锅炉水处理药剂、水处理树脂等设备、材料。第九条 从事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关的检验、焊接、无损检测、化学清洗、锅炉水处理、气瓶充装及各类设备操作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严禁使用无资格的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相关工作。第三章 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改造和维护保养第十条 

6、从事下列活动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一)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化学清洗;(二)列入国家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保护装置、附属设施、压力管道元件、锅炉水处理药剂、水处理树脂等的生产;(三)气体充装。第十一条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保护装置、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第十二条 从事

7、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活动的单位不得将自己承接的业务转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三条 从事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活动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质量保证体系中有关责任人员变更后,应当及时到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维修、改造和化学清洗,应当按规定将有关技术资料和施工方案书面告知安全监察机构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将全部竣工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不得安装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无许可证单位或个人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8、第十五条 销售单位或个人不得销售无相关有效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制造的下列产品:(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二)列入国家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保护装置、附属设施、压力管道元件、锅炉水处理药剂、水处理树脂等。第十六条 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个人不得销售以超期未检或不合格的气瓶为盛装容器的瓶装气体。第十七条 气体充装单位应当遵守气瓶、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充装的有关规定,严禁过量充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行气体充装:(一)气瓶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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