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公司章程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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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本—公司章程A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本设董事会的参考格式,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

2、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1  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  间一览表。    (注: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3、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  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  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  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予  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  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

4、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2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的剩余财产。  (注: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补充条款,但不得与《公司法》相冲突。对于股东是否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以及公司增资时,股东是否按照出资比例优先

5、认缴出资,公司可在章程中自行规定。)第十四条股东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注: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补充条款,但不得与《公司法》相冲突)  第十五条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3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6、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和组织领导、协调、监

7、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本公司设总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4  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8、(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因犯有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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