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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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用工登记办事指南文山州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BSZN-101023-2017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8月1日劳动用工登记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受理范围、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受理范围:州属企业、有关单位,省驻文企业。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2)用人单位发生撤销、注销、破产等情形时,应当由被撤销、注销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

2、者破产企业清算组于用人单位被撤销、企业破产终结、工商登记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用工备案注销手续。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申请单位的法人注册地址不在文山州行政区域内,并告知企业到注册地的行政区域申请;(2)材料不齐全。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实施机关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审批条件1.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

3、会保障局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2.用人单位发生撤销、注销、破产等情形时,应当由被撤销、注销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破产企业清算组于用人单位被撤销、企业破产终结、工商登记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用工备案注销手续。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州政府办公区二楼B222室。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政府办公区二楼B222室。交通方式:市内可乘座5、8、14路公交车到州委州政府下车即到。六、申请材料劳动用工登记证办理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补办依据备注1劳动用工登记办理登记表原件纸质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

4、、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复印件纸质1√√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纸质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新签/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依据备注1劳动用工登记证原件纸质1√2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文山州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文山州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文山州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纸质3√3劳动用工登记名册原件纸质2√用人单位的注销的备案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依据备注1劳动用工登记证原件纸质1√2劳动用工登记名

5、册原件纸质1√3宣布撤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原件纸质1√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政府办公区二楼B222室。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受理(1)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人员对照本业务手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要求

6、,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2)补正材料经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申请单位资料补正的,应当在受理之日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a)申请单位的法人注册地址不在文山州行政区域内,并告知企业到注册地的行政区域申请。b)未带劳动用工登记证。c)材料不齐全。d)填写内容有涂改。e)未加盖单位公章f)未加盖单位法人私章或者签字。g)劳动者未签字按手印。(3)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文字清晰、符合法定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予以受理。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政府办公区二楼B

7、222室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2836555(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三)获取办理结果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由经办人员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四)监督投诉窗口投诉: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电话投诉:州人社局:(0876)2121844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2137151州委编办电话:(0876)2836218网上投诉:http://www.ynws.gov.cn/。附件1劳动用工登记办事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办理劳动用工登记证、新签、续签、解除、终止和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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