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主体(身份犯)与单位犯罪主体

特殊主体(身份犯)与单位犯罪主体

ID:22822115

大小:67.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31

特殊主体(身份犯)与单位犯罪主体_第1页
特殊主体(身份犯)与单位犯罪主体_第2页
特殊主体(身份犯)与单位犯罪主体_第3页
特殊主体(身份犯)与单位犯罪主体_第4页
特殊主体(身份犯)与单位犯罪主体_第5页
资源描述:

《特殊主体(身份犯)与单位犯罪主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特殊主体(身份犯)与单位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与单位)。  犯罪主体的类型:  过去的犯罪主体只限于自然人犯罪主体,从1984年海关法开始,首次增加了单位走私罪。现在的犯罪主体分为两大类: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现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

2、或者减轻处罚。  (一)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8种犯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现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奸淫幼女的,按照现行的司法解释,是强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

3、如果在参与绑架中又参与实施杀害人质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定故意杀人罪,不能定绑架罪。  4.注意的问题: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就相对刑事责任问题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答复: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刑法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  一

4、、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罪名应当根据所触犯的刑法分则具体条文认定。对于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其罪名应认定为绑架罪。  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其它问题  1.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就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是“应当”。  2.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方法。从周岁生日的第2天起计算。  3.保安处分。对已

5、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不处罚的,应当责令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自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二、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

6、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标准。一个是医学标准,一个是心理学标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必须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  2.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规定。  3.保安处分。对于精神病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强制医疗,也可以责令其亲属、监护人严加看管。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指既聋且哑的人;盲人指双目失明的人。三、特殊主体(身份犯)  身份犯

7、主要在分则中把握,注意哪些罪要求特殊身份才能构成。  如果分则条文中对该种犯罪的主体附加了特殊的要求或限制(身份要求)的,称之为特殊主体。常见的是职务和业务身份的特殊主体,比如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罪一章中的犯罪,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还有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渎职罪中除了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一般主体外,其他犯罪的主体都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复陷害罪的主体也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司企业人员(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须注意的是,这里的公司企业人员必须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只能构成贪污、挪用公款

8、罪),厂矿企业的职工(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