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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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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保险合同变更受益人需谨慎 昨天,闺密来电,了解变更保险合同的身故受益人的事。原来,2005年,我这朋友为自己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当时也不太懂,投保时“受益人”一栏没有选择,这段时间看伊春空难事件的报道,有相当一部分遇难者没有选择受益人或忽略填写受益人,造成保险公司理赔金一时难以支付,于是就想到了自己的保险也应该变更一下受益人了。大家保险意识渐强了,变更受益人的问题应该弄明白,无论是投保人身险还是财产险。
2、书面通知是关键 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第41条又规定“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这两条规定说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也可以对受益人进行变更,但变更受益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批单变更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自行变更无效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
3、,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实践中,很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都认为既然我有变更的权利,那我就可以自行口头约定变更某人为受益人,或者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某人为受益人,理赔时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我的意愿对受益人做出赔偿。 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书面通知”是法律规定的形式上的法律要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就意味着没有履行合法的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手续,此次变更就是无效的。 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来自人身保险合同的规定,故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不属于
4、被保险人的遗产,既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而且,《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公民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个人完全所有的、合法的。但是,《保险法》赋予被保险人的权利只是——合法变更受益人,被保险人生前对其身故后可能产生的保险理赔金并没有完全所有权,因此被保险人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并不是合法的财产案件,违反了《继承法》与《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侵害了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凡是没有书面通知保险人的变更受益人的决定,在法律上都是不能被认可的,不能影响到原受益人的受益权。因此,被保险人在对保险合同的受
5、益人进行变更时,一定要弄清楚自己对于保单所拥有的权利,以免因为误解或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而失去相关权利,最终不能实现自己的真实意愿。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另外,《保险法》第41条第2款也规定,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也是对被保险人保险权利的有效补充。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
6、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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