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论文

试析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论文

ID:25799086

大小:5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22

试析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论文_第1页
试析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论文_第2页
试析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论文_第3页
试析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论文_第4页
试析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析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析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论文..论文摘要水行政执法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整社会水事关系,实现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当前我国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基层水执法。论文关键词水行政执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行为水行政执法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整社会水事关系,实现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当前我国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基层水执法。水行政执法不但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而且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2、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水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水法制宣传形式化、执法人员轻程序、执法软弱、滥用自由裁量权、基层执行难等诸多问题,同时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给水执法工作带来新挑战,因此完善水行政执法显得尤为重要。一、水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立法滞后水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配套规范和实施细则。我国的《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都是在宏观上立法,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来兼顾各地实际情况,导致基层水执法工作中出现无法可依、轻程序、滥用职权等现象;二是立法滞后,处罚力度小。《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三倍,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在实际生活中,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带来的收入远远大于罚款,导致许多违法者宁可受罚,也要继续违法作业;三是水法律法规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实践。”法律的实效性来源其所设立的制度在实际生活中的机制化运行程度。然而部分水法律法规却与现实脱轨,难以运行,如《广东省取水许可制度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无量水设施或量水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按取水设施最大取水能力计算。一个企业的生产运行大都处于稳定阶段的,波动幅度较小,每个月的用水量偏差也不会太大,然而水设施运行不正

4、常时却要按最大取水能力计算,明显是不合理收费,同时增加企业负担。水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水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不少难题,影响水执法工作的开展,制约着我国水执法水平的提高。二、水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水执法过程中,作为水行政执法实体的水执法人员往往会人为地放大或缩小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力和责任,同时还会因法定的执法手段有限等客观因素造成执法难,具体表现如下:(一)不按程序执法水行政执法行为以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分为不要式与要式的水行政执法行为。不要式行为是指不必具备特定形式即可生效的水行政执法行为,要式水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必须依法定的形式或遵循一定的程序才

5、能正式生效的行为。如《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当场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实际水执法过程中,水执法人员往往不会主动出示水政监察证件,不告知当事人权利,不告诉违法者触犯了哪条法律规定,还有实施水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如水行政处罚的一般处理和简易处理程序往往会错用。轻程序的行为往往导致执法混乱和执法不公,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一旦利用其案件处理程序上的疏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可能使水执法部门败诉,无法顺利查处水事违法

6、案件,叶军等3人在新沂河沭阳段非法采砂受处罚争议案就是最好的例证。(二)执法力度不够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由于外部阻力、执法手段有限有等原因无法切实履行其职能,以至于执法力度不够。作为一名合格的水执法员就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水执法人员执法力度不够,将影响到水行政部门的威信与形象,并对日后执法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其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执法不严。由于现实中存在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诱因等因素,当违法者是政府部门时,有关部门就可能会使手段来干预执法;当违法者是与自身有关系的群众时,水执法者往往会顾及人情关系,从而不从严执法。2.执法手段有限。水执

7、法通常是先给予违法者口头警告,只有当其情节严重时,水执法部门才能联合公安、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性手段。如果水执法人员有较强力手段,必然能加强执法力度,给予违法者更大的震慑力。目前按有关规定对非法采砂活动的处罚只能是“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以罚代管,力度小,对违法采砂者缺乏震撼力和威慑力,达不到严厉打击和有效扼制的目的,从而造成水政执法手段少、强度弱、管理效果差的现实。(三)滥用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的水行政执法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规定的范围、种类、数额等有一定选择余地或一定幅度,水行政主体在执行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适当决定。自由裁量权是水事法律、法

8、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行政执法人员一定幅度的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