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doc

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doc

ID:25803905

大小:102.0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1-22

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doc_第1页
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doc_第2页
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doc_第3页
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doc_第4页
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名称:淮北市商务局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二、行政执法依据类别序号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全国人大2004.7.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全国人大1997.1.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全国人大2001.3.15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全国人大2001.10.3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全国人大2001.10.316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全国人大1996.12.1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20

2、01.1.1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2001.6.16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7.15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2008.8.16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2007.5.1规章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2004.7.1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办法(暂行)商务部2005.4.13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2008.7.14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1.15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1.1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商务部2005.3.17机电

3、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2004.11.18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外经贸部2002.1.19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4.110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1.11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2005.10.112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2004.10.113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1.114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7.1.115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等2007.5.116洗染业管理办法商务部、工商总局2007.7.117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等2006.11.

4、1518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等2006.10.1519《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2005.12.120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2011.1.1三、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审批(共24项)行政许可1.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申

5、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

6、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二)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依照前款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

7、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8、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设立合作企业属于下列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