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

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

ID:25855317

大小:52.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3

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_第1页
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_第2页
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_第3页
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_第4页
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试析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市场经济的今天,各种劳资纠纷愈演愈烈。无论是劳动者,还是已经被脸谱化为残酷食人者的用人单位,都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扩大自身利益的良方。此时法律的价值追求受到各方关注,其表现为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增收、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等方面,以期最终形成权威的劳动法制来保障劳动关系稳定协调发展及社会正.L.义之实现。  一、各方利益的博弈  现行《劳动法》制定目的在于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者的所有制身份,将劳动力推向市场,建立契约型的劳动用工关系和竞争性劳动关系秩序。[

2、1]在纷繁复杂的现代劳动关系中,各方展开了博弈之旅。  (一)劳动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产生于近代的劳资关系从一开始就埋下不平等的种子,直至劳动契约这样的法定约束产生,劳资关系仍然难以平等。[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想实现社会发展、人民富裕,必须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视为劳动法保护的第一要义。现今劳资矛盾集中体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期限较短、内容不规范,存在就业歧视和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现象,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下等等。[3]尽管现行《劳动法》第一条即确立了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之首要原则,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却仍远远不够。这种地

3、位不平等的关系和对劳动者保护不足的状况是劳动法存在的现实基础。  (二)用工单位实现单位效益  最大化用工者由于拥有生产资料以及丰富的社会资源,在社会分工中的地位要优于靠出卖劳动力的普通劳动者。在我国,用工单位固然本着追求最大化的单位效益在运作,但其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制约。但我们也不能忽略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现实,用工单位不可能通过自身的道德约束而克制其为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行为。用工单位必然要抱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首要目标而进行事务运作,因此也必然会将作为人力资源的劳动者用作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  (三)国家力量向劳动者权益倾斜  国家作为公

4、权力介入到这种天生不平等的劳资关系中以后,抬高为劳动者维权的呼声,压制用工单位的利益诉求,从《劳动法》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这一趋势愈见加重。具体体现在劳动法的各项制度设计不但将最原先的劳资双方的不平等加以扭转,而且过分地向劳动者倾斜,以用工方利益的强制耗损来填补劳动者的利益差距。这种过犹不及的做法导致了新的不平衡,用工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只能慎招、少招劳动者,劳动者的就业几率、就业质量以及职业安全感大幅降低,在这种情形之下,用工者陷入了由法律所设置的困境之中,劳动者的利益也并没有得到改善。  二、劳动法的价值取向  (一)劳资双方利益的倾斜性

5、平衡  董保华先生提出了倾斜性保护①的观点,笔者表示赞同。劳动法是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关系的法律,那么只有考量双方的利益诉求,兼顾双方利益之时稍有指向性的倾斜,才能更好地兼顾双方利益。这种关系就如跷跷板的两端,利益悬浮在正好的高度,要双方配合才能都达到一定高度,实现双赢。劳动法要建立一个良性的合作机制,必须逐渐形成以合作为本质的劳资关系,用人单位才能充满生命力与进取精神,才能形成和谐的劳资关系。  (二)平衡价值的保护伞各类价值的综合考量  立足于劳动法平衡劳资关系的重要价值,纵观劳动法的立法,仍有许多不可忽略的价值应被视为考虑因素,它们也是劳

6、动法平衡价值实现的重要支柱。  1.秩序价值  法律首要价值永远体现为维护秩序的稳定,劳动法亦是如此。我国现行劳动法必须立足于国家、社会、资本三者之间,有序协调市场经济。同时,随着工会自治能力的增强,劳动主体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加,理应形成一种以国家监督为准则,工会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博弈形成一种稳定的劳动关系。  2.效率价值  不论是将权利配置给企业还是工人,或者是将权利在企业和工人间作某种程度的分权分配,为了追求效率,降低工人相互间的交易费用,都应由工会把一部分权利配置给工人并且代表工人集体进行协商,降低多次单个的交易费用。因此要想实现劳

7、动产出效率的最大化,必须做到部分让权给劳动者,这更有利于双方利益的保护。  3.平等价值  劳动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两者所产生的关系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也表现为一种平等协商、合意表达的契约关系。因此,法律对于劳资双方的利益应该是平等的保护。一方面,劳资双方地位和利益之间的差异是由于用工者天.L.然占有生产资料而明显优于劳动者的这类客观原因而导致的;另一方面,从实践来看,应该通过意思自治实现平等价值。所以,必须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让市场自动去进行调节,政府则起到维护这种平衡而非刻意制造平等的作用。  (三)现实性价值的衡量  现代劳动法必须体

8、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立法保护劳动者,不仅是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要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