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

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

ID:26014694

大小:53.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24

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_第1页
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_第2页
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_第3页
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_第4页
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  董事忠实义务研究论文【内容提要】董事作为公司的管理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在代表公司对内和对外进行活动时对公司负忠实义务,这是董事作为公司代理人和受信托人的双重法律地位的必然要求。忠实义务本质上是一种信赖义务,以公司对董事存在着信任、信赖和依赖为前提,忠实义务具有独立性,既不能被注意义务所包含,也不能被注意义务所取代。其以董事不得因自己的身份受益,不得收受不当利益,不得与公司非法竞争.freelanagementduty),是董事在管理公司活动时应依法运用自己的才能、技能、知识、判断和经验并达到

2、某种标准的义务。董事注意义务不仅存在于契约关系之中,而且还存在于侵权关系之中。〔13〕而董事之忠实义务则是一种信赖义务,是公司基于董事之品德、才能而委任或委托他为公司管理事务〔14〕,因此,此种义务主要存在于契约关系之中。在英美公司法中,"信托"一词抽象地讲就是忠实义务一词〔15〕。根据此种义务,当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表现出信任(trust)、信赖(confidence)或依赖(reliance)时,另一方即对对方承担忠实义务。Muir指出:"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存在着优势或影响力,而此种优势或影响力

3、是由于另一方当事人对他存在着信任而产生的,则他们彼此之间即存在着信托关系"。〔16〕董事既然是基于股东之信任而选任来为公司管理事务,他就必须居于纯为公司服务之立场而有所为,不可利用其地位以谋私利为其一般内容。〔17〕第二,两种义务的指向不同。董事的忠实义务仅为对公司的义务,而董事的注意义务不仅是对公司的义务,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亦是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义务。在传统公司法中,董事仅对公司承担义务,不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承担义务,在现代公司法中,此种信条巳被有效地打破。第三,两种义务违反后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责任范围和方式

4、是不同的。对于董事违反注意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而言,该种责任既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但它们均以公司遭受董事行为之损害和董事有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董事是否有过错,应参考公司的商事性质,董事的人数,公司组织章程之规定,管理的通常程序,董事的经历、知识和经验等因素加以决定〔18〕。一旦判定董事有过错,董事即应就其过错行为对公司、股东或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其范围限于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害。〔19〕而董事违反忠实义务的责任是一种契约责任,由于忠实义务的内容不同,董事的责任也不相同。不过,董事的此种责任有时并不以董事有

5、过错和公司有损害为其构成条件,而以董事获取利益为其责任构成要件。〔20〕在这种情况下,董事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不是公司遭受的损害,而是董事因违反忠实义务所获得的利益〔21〕。第四,视忠实义务为独立于注意义务的一种义务形态,已为我国公司法所采取,它是为适应董事会法律地位加强的趋势而作出的明智之举。现代公司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董事会法律地位的强化,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董事会享有公司董事的一般性管理权,凡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均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这使董事会的权力惊人的扩张;另一方面,公司

6、董事在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时享有完全的、不受限制的代理权限,不受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范围的限制,这使董事的地位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为抑制董事会滥用职权,作出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事,各国公司法均在强调传统公司法中董事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董事义务承担的途径,扩充董事责任承担的领域。我国公司法适应了现代公司法的这一发展趋势,第一次较为全面和较为系统地规定了董事的各种义务,借以从公司内部约束和遏制董事不法行为之发生,虽然在某些方面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三、董事忠实义务的具体表现形式作为董事忠实义务独立性的重要表现,董事忠

7、实义务具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虽然此种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因国而异,但是一般说来,董事的忠实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董事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益董事之身份就像公司的会计师和合伙组织的合伙人身份一样,其本身之存在就给他人这样的一种信号:享有公司事务管理权和公司业务执行权的这个人拥有某些人所共知的权力,如果该种权力被滥用就会损害公司利益而使董事获利。因此,英美判例法严禁董事获得任何由于他作为董事而取得的利益。如果他们从自己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中获利,即便此种获利是善意的,他们亦应就其利益对公司承担说明的义务〔

8、22〕。2.董事不得收受贿赂、某种秘密利益或所允诺的其它好处董事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在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时,不得收受第三人的贿赂、某种利益或所允诺的其它好处。〔23〕我国公司法第59条亦规定:董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它非法收入。董事如果违反此种义务,为自己谋取利益,不管该利益的表现形式如何,是手续费、资格股、现金还是回报,介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