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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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在施条例,根据卫生部等六部分联合印发的《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视发〔2011〕14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全面把握和分析广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散布和可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风险预警提供根据。同时,评价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效力,为展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根据。  (一)了解广西食品中

2、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散布和可能,分析广西的食品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广西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评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为展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根据。  (三)通过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品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了解广西食源性疾病的病发与流行趋势,进步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能力。  二、监测内容  各地监测数目原则上很多于本计划安排的任务数目。  (一)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

3、害因素监测。  该项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共触及蔬菜、大米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食品、膨化食品、植物类海产品、食用油、饮料、熟制坚果与籽类、茶叶、豆及豆制品、面制品、果冻和调味品等15类食品,约55个检测项目。  1.常规监测:对15类食品进行55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有害元素7项、有机污染物5项、真菌毒素4项、农药残留24项、食品添加剂15种。监测样品具体种类和项目见附件1。  2、专项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21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禁用药物14项、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7项。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目见附件1。 

4、 3、放射性物质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13个项目的放射性物质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目见附件4。  (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对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焙烤食品、熟制米面制品、果蔬、婴幼儿食品等6类食品进行微生物和肝吸虫等13个项目的常规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目见附件2。(三)食源性疾病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品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具体监测内容见附件3。  三、监测方法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以

5、下简称《理化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工作手册》(以下简称《致病菌工作手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方法见《2011~2012年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手册(试用版)》;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品中毒)报告方法和要求见本方案附件3;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方法参照卫生部《核设施四周居民健康与卫生监测工作指南》(卫办监视发〔2010〕142号)和《2012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理化工作手册》、《致病菌工作手册》和《2012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四、监测任务分工  

6、(一)在自治区本级、14个市、75个县(市)和12个城区(南宁市6个城区、贵港市3个城区、河池市金城江区、钦州市钦南区和钦北区)设监测工作站,总计102个监测站,监测站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CDC)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承当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具体工作。其中,自治区本级、14个市和宾阳、横县、大新、鹿寨、武宣、全州、岑溪、富川、博白、桂平、金城江、南丹、田阳、平果、德保、合浦、灵山、东兴18个县(市、区)计33个监测站的CDC为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余69个监测站的CDC为自治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中

7、9个城区(南宁市6个,贵港市3个)CDC仅负责本监测区域食品采样并送所属市级CDC或自治区CDC检测。  (二)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和诺如病毒检测由自治区CDC承当。  (三)承当2012年度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自治区级腹泻病哨点医院监测、国家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5。  五、监测结果报告  (一)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实在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相干规定报送和管理监测结果。  (二)各监测机构CDC要按规定向自治区CDC报送监测数据,并定期向辖区卫生局报告。自治区CDC负责汇总全区监测数据,每

8、月向自治区卫生厅报告。如发现题目或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三)自治区CDC应及时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报送监测数据。除依照计划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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