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数学学院

莆田学院数学学院

ID:26999480

大小:350.50 KB

页数:81页

时间:2018-11-30

莆田学院数学学院_第1页
莆田学院数学学院_第2页
莆田学院数学学院_第3页
莆田学院数学学院_第4页
莆田学院数学学院_第5页
资源描述:

《莆田学院数学学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莆田学院数学学院数学〔2016〕8号数学学院关于印发资助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系(部):根据《莆田学院资助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莆院人〔2015〕22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数学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数学学院2016年3月28日发送:各系(部)莆田学院数学学院2016年3月28日印发数学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资助力度,规范资助管理,维护教职工和学校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学院鼓励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对教教

2、职工攻读博士给予资助和奖励。第三条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人事处均须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其毕业后回校工作,并由校内正式职工作为担保人。不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其连续脱岗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者,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第四条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外出学习期间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与所在单位保持联系;若因工作需要,须按要求回校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申请程序第五条签订书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校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职工(以下简称资助对象)攻读博士学位,学校给予资助:1.教师所学专业符合所在学院(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2.党政机关

3、和教辅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学院(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毕业后调往相关学院(部)担任专任教师;3.党政机关和教辅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所学专业为现从事岗位需求专业。第六条资助对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一般只允许报考定向和委培类别(招生学校仅招收非定向类别考生的除外,仅限教师)。第七条资助对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前,须填写《莆田学院教职工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其中专职辅导员填写《莆田学院专职辅导员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经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副科级以上干部还须按学校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审批表当年有效,若当年未能被录取,第二年

4、报考须重新审批。第三章资助标准第八条资助对象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学校给予全额报销学费(学制内,下同),按就读院校的校内普通住宿标准凭正式发票报销住宿费(居住非普通宿舍或在就读学校校外自行租房的,按普通住宿标准给予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每学年学校给予报销往返路费两趟(按汽车、火车硬卧或动车标准)。学校按文科3万,理、工、医科4万元的标准给予科研启动费(按校内课题申报立项拨付经费),学院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给予一定的科研启动配套经费。第九条资助对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校给予如下经济资助:1.攻读定向和委培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期间(第一年),学

5、校按其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学校代扣代缴部分)的标准发放助学金。学习期间返校工作者,排课给予优先照顾,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工资照常发放,学院根据其完成工作量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给予报销返路费用。教师返校完成一半以上(含)核定工作量,学院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给学院。2.攻读非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期间,学校按其基本工资(扣除学校代扣代缴部分)的标准发放助学金,由资助对象以借款形式预支。学习期间返校工作者,学校参照攻读定向和委培类别博士研究生的标准发放劳动报酬。第十条资助对象若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原则上要求至多四年内取

6、得博士学位。若脱产学习超过四年,从第五年起学校不再发放助学金,费用个人自理。第十一条经批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资助办法按《莆田学院教师出国留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十二条资助对象未能取得学位,一切费用自理,学校将视情况研究追回其脱产学习期间的助学金。若因故学习时间超过规定的学习年限,必须事先向人事处提交延期报告,延期期间产生的费用自理。第十三条资助对象毕业后,应随带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人事处报到。学校在资助对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学籍材料(人事档案)完整到校后,予以办理相关费用报销手续。第四章服务年限和违约追究第十四条资助对象取得博士学位后

7、必须至少为学校服务八年。第十五条在服务期限内,资助对象要求调离或申请解聘等,必须经学校批准并按如下标准退还学校支付的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学校支付的费用(A)包括:学费、住宿费、旅差费、研究资助费以及脱产学习期间学校发放的助学金、代缴和配套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和社保金等。服务年限违约金:未达到服务年限,违约金每年10000元。总额(M)=A(8-t)/8+10000×(8-t)t为取得学位后为学校服务的年数。第十六条资助对象博士在读期间要求调离或申请解聘等,按上述标准退还学校支付的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第十七条对于违约且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资助对象,人事处应冻结

8、其人事关系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追究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