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

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

ID:27222959

大小:78.68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2-02

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_第1页
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_第2页
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_第3页
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_第4页
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在研究检察权性质时必须以宪政制度为基础,否则将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的政治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权力在一级层面上集中于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其他二级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二级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其负责。这种宪政制度决定了我国检察权是独立的法律监督权、司法权。换而言之,我国的检察权有以下三个特征,即:法律监督性、独立性、司法性。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

2、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种“法律监督”的定位主要是由我国的宪政制度所决定的。权力的归属决定、影响着权力划分的视角。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这种核心位置要求国家权力划分必须以其为视角展开。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国家的方式主要是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因此,权力的划分必须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视角展开。在人民代表大会直接行使立法权的情况下,其他国家权力必须围绕立法权展开,保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法律能够统一、

3、正确的实施。因此,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制必须是统一的。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不仅需要法律执行机关,还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当国家权力在一级层面集中于一个机构或个人时,不仅有权力滥用的危险,还有一级权力者被架空的危险。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需要一个不具有太多实体权力、不能威胁上位权,但同时又能对其他国家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的监督机构。在中国,为了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地位,必须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从历史的经验看,监督权最强的时期,往往是权力集中模式中一级权力者地位

4、最为巩固的时期。为了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我国的民主政治,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必须得到巩固与强化。任何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否则“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同样,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存在着监督和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议制特征使其不能亲自地行使法律监督权。因此就必须有一个专门的国家机关•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这既是维护人民代表大会权威地位、巩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需要,也是保护人权的需要总之,在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检察权应是、也必须是法律监督权。于是,国家通过一系列具体权力配置使中国检察权在

5、整体上呈现出法律监督的属性。除公诉权外,法律还赋予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批准、决定逮捕权、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诉讼活动的监督权。检察权的这些具体的权力都是围绕着法律监督这一总的职能有机联系、互为衔接的,体现了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属性,也是与我国检察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法律地位和检察权的本质要求相一致。检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检察权是社会政治领域内权力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今世界,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检察权都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都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行使。

6、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宪政制度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如果用几何图形表示,我国的宪政制度为立体棱锥形,人民代表大会处于锥尖。在这种棱锥形的权力集中模式中,一切二级权力来源于一级权力,一级权力往往根据客观需要对二级权力进行划分通常底层权力划分越细,处于锥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就越易得到维护。从文化层面而言,这与我国古代的“权分六部”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为了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地位,维护我国民主政治制度,二级权力必须进行较细致的划分,检察权必须保持二级国家权力层面

7、上的独立。在我国现行宪政制度中,检察权作为一种独立的二级层面的国家权力主要是通过组织关系和具体职权运作来实现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结构中一个独立的系列设立了统一的机构并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在产生、隶属关系上,检察机关同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一样,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其负责。从而在组织结构上保障了检察机关在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其次,宪法确立了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1条专门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从而保证了检察机关在具体职权运作上的独立性。检

8、察权是一种司法权我国宪法《国家机构》一章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规定在一节中,表明着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属于同一权力性质的国家机关,在人民检察院既未列入有关政府行政权规定的“节”,也未列入有关人民代表大会•法权规定的“节”的情况下,那么人民检察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