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客轮倾覆事故原因及法律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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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之星”客轮倾覆事故原因及法律责任分析摘要2015年6月1日晚21时28分,一艘“东方之星”客轮在长江湖北监利段倾覆,该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船上有游客400余人,系上海一旅行社组织的“夕阳红”老年旅游团。此次事故最终酿成了12人生还,442人遇难的惨剧。悲痛之余,由东方之星客轮倾覆事件引起的,旅行事故中各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成为关注焦点。木文通过分析事故原因,梳理法律关系,归类法律责任,以期帮助遇难者家属寻求法律援助并获得赔偿。“东方之星”沉船事故值得全社会之警醒和深思,旅游安全时刻不能疏忽。逝者生命无

2、法挽回,“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唯有做好安全预防措施,才能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关键词旅游法侵权保险赔偿责任2015年6月1日晚21时28分,一艘“东方之星”客轮在长江湖北监利段倾覆,该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船上有游客403人,多为老人,系上海一旅行社组织的“夕阳红”老年旅游团成员,年龄在50〜80岁不等;还有船员46人,旅行社工作人员5人,共计454人。此次沉船事件最终造成了仅12人生还,442人遇难的惨剧。悲痛之余,由东方之星客轮倾覆事件,旅游过程中的发生事故时游客、旅行社、交通运输承运人等主体各白应承担的法律

3、责任成为关注热点之一。一、事故中各方当事人法律关系一般在旅游合同中,游客与旅游经营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后,旅游经营者依据履行需要与履行辅助人签订服务合同,比如轮船公司、宾馆等,约定由履行辅助人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运输、食宿等旅游服务。根据《旅游法》附则第111条:“(1)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2)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

4、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3)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可见,在东方之星事故屮,游客与旅行社存在直接的旅游合同关系,而旅行社与轮船公司存在直接的客运合同关系,轮船公司乃是为游客实际提供履行服务的履行辅助人。二、事故原因分析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原因一般分为两种,不可抗力和人为原因。因伤害原因不同,各个主体所承担的责任相差悬殊。(一)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

5、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据媒体报道,如果事故发生当晚,确实遭遇极端天气,龙卷风达12级,持续15至20分钟,属于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控制的自然灾害,则属于免责条款,可以免除航运公司部分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使事故是由台风引起,假如轮船公司可以通过合理措施避免伤亡,而因轮船超期使用、超载,船员资质不够等原因未能避免伤害的发生,依然不能视为不可抗力。”(二)人为原因1、旅行社原因《旅游法》

6、第79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旅游法》第80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屮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1)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

7、方法;(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3)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4)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可见,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具有确保游客安全的安全保障义务。2、船舶公司原因《侵权责任法》第37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例如因旅行社导游未尽到危险地段的提示义务,导致游客摔

8、伤,旅行社应该承担损伤赔偿责任;如果损害是由旅行社之外的第三人造成,应当由该第三人对受害人所受的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在该第三人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承担与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程度相应的补充责任。换言之,只有该第三人有能力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的话,旅行社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或者,假如第三人逃逸或根本无任何赔偿能力的话,旅行社也不必承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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