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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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一步完善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政策,保障人体器官科学公正分配,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对《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113号)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心脏、肺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形成了《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2、执行。各移植医院应当认真按照《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规范开展人体器官分配与移植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人体器官分配与移植工作监管,确保《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真正落实。《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同时废止。附件:1.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2.肝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3.肾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4.心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5.肺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7月12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1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总

3、则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二、基本原则(一)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应当符合医疗的需要。(二)移植医院应当根据医疗需要,为器官移植等待者(以下简称等待者)选择适宜的匹配器官。(三)肝脏、肾脏按照移植医院等待名单、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区域内的移植医院等待名单、省级等待名单、全国等待名单四个层级逐级进行分配与共享。心脏、肺脏按照移植医院等待名单、省级等待名单、相邻省份的省级等待名单、全国等待名单四个层级逐级进行分配与共享。全省组建统一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起始分配层级为省级等待名单。(四)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过程中应当避

4、免器官的浪费,最大限度地增加等待者接受移植手术的机会,提高器官分配效率。(五)在确保尽量降低等待者死亡率的前提下,优化器官与等待者的匹配质量,提高移植受者的术后生存率和生存质量。(六)保证器官分配与共享的公平性,减少因生理、病理和地理上的差异造成器官分布不均的情况。(七)定期对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政策进行评估和适当修订。(八)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负责执行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政策,人体器官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分配与共享。三、实施目标(一)降低等待者死亡率。(二)提高器官移植受者的术后生存率。(三)保障人体器官分配与共

5、享的公平性。(四)减少人体器官的浪费。附件2肝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一、数据收集移植医院应当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分配系统)报送肝脏移植等待者的有关医学信息及其在等待期间的病情变化情况。二、肝脏移植等待名单肝脏移植等待名单(以下简称等待名单)是指在未获得器官捐献者肝脏临床数据的情况下,分配系统按照排序规则,自动输出的一个有序的、等待肝脏移植手术的患者名单。排序规则包括:(一)肝脏移植等待者医疗紧急度评分。肝脏移植等待者医疗紧急度评分是分配系统根据特定临床数据自动计算出的一个反映肝脏移植等待者当前病情的分值。肝脏移植等待者列入等

6、待名单将获得一个医疗紧急度评分。医疗紧急度评分具有时效性,随着特定临床数据的变化而变化。移植医院应当在肝脏移植等待者病情变化或医疗紧急度评分有效期满前,及时更新相关医学数据。未更新的,将予以降分。1.超紧急状态评分。肝脏移植等待者符合超紧急状态(详见附录)的,获得最高级别医疗紧急度评分。超紧急状态评分有效期为7天。移植医院应当在7天内更新分配系统中列入超紧急状态的肝脏移植等待者相关检查结果,确认该等待者是否仍处于超紧急状态。有效期满仍未更新的,将予以降分。2.终末期肝病模型/小儿终末期肝病模型评分。肝脏移植等待者不符合超紧急状态的,依据终末期肝病

7、模型/小儿终末期肝病模型评分(以下简称为MELD/PELD评分,详见附录)进行排序。MELD评分彡25分、19-24分、11-18分、彡10分,有效期分别为7天、1个月、3个月、12个月。PELD评分彡25分、19-24分、11-18分、<10分,有效期分别为14天、1个月、3个月、12个月。移植医院应当在有效期内更新分配系统中肝脏移植等待者的相关检查结果,确保评分能够正确反映当前病情。有效期满仍未更新的,将予以降分。3.MELD/PELD特例评分。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FAP)、肝动脉血栓形成(HAT)、早期肝细胞肝癌(HCC)、无法手术切除具

8、备移植指征的肝血管瘤、肝血管平滑肌瘤或多囊肝引起的严重腹胀、广泛肝内胆管结石、肝肺综合征(HPS)、儿童代谢性疾病、门脉性肺动脉高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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