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政策解答.doc

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政策解答.doc

ID:28510591

大小:28.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2-10

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政策解答.doc_第1页
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政策解答.doc_第2页
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政策解答.doc_第3页
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政策解答.doc_第4页
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政策解答.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政策解答.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政策解答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将城乡居民低保和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有关政策和申请办理程序解答如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哪此居民可以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答:共同生活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农村困难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政府保障标准的,均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城市居民月保障标准是:320元;农村居民年保障标准是:1200元(100元、月)。(二)共同生活的城市居民家庭成

2、员指那些人?答: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三)有哪些审核办理程序?答:(1)村委会受理低保申请后,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生活状况等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工作人员至少2人,并填写《农村低保家庭调查审批表》,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首问责任制,入户调查结果应由入户调查人和申请人签字确认。6村委会应组成低保评议小

3、组,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由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驻村乡(镇、街道)干部等组成。低保工作人员向评议小组会议介绍入户调查情况,经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后表决。出席评议人员必须超过评议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能有效。评议小组评议情况应形成记录并存档。也可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出席评议小组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为评议对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数、家庭住址、家庭收入状况、拟享受低保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限为不少于5日。无异议的,由村委会签

4、署意见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评议小组会议未通过或者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认为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县级6民政部门应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对申请人进行入户抽查。对拟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家庭,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

5、办事处通知村委会再次张磅公示,公示时限不少于5日。无异议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下达批准通知书,并由村委会代发由省级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县级民政部门统一代办的金融机构存折;有异议的,应重新审核,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应及时开具不予批准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4)申请人对家庭收入核定有异议的,可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情况属实的应及时予以纠正。核查

6、结果应及时书面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对于村委会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低保工作人员应再次进行入户调查。经评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次进行公示。经评审仍认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或在第二次公示中仍有异议并经核实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城市低保保障和补差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答:城市低保是按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分类施保,以户施保和当地经济水平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中:保障标准:是按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7、逐年调整,现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为320元。补差标准:除了“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大病重残人员,其它保障人员,按保障标准差额补助(即保障标准一月收入),补助水平为205元。(五)农村低保保障和补差标准是如何确定的?6答:保障标准:由省政府统一规定,各地政府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行提高。目前我区执行省政府的规定标准,即每人每月100元的保障标准。补差标准:除了五保对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扶

8、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其它保障人员,按保障标准差额补助(即保障标准一月收入),补助水平为74元。资金筹集:所需保障资金由省、市、区按8:1:1比例配套。保障资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资金申请情况拨付后,由区民政局委托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保障人数:目前省里定达我区的农村低保核定为18600人,五保供养对象为922人。各地应在核定数范围里评定低保对象,超过人数所需的低保金由各地自行负担。2012年省里新定的农村低保标准为1800元/年,即150元/月。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