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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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96号),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实际情况,现就调整完善我市工伤保险费率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行业划分和行业基准费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

2、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12的原则,根据温州市工伤保险费支收比例、工伤发生率及职业病危害程度,确定我市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和1.9%(见附表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和风险调剂金)低于12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会同同级财政、地税部门合理确定本地区的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报本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二、调整提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

3、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规定,2015年10月1日后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工伤职工,在温州市范围内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原每天15元(定额包干)调整为每天20元(定额包干),到温州市范围外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仍为每天25元(定额包干)不变。三、制订完善费率浮动办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1〕175号),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费率浮动办法。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占缴费总额的比例、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因素,每年浮动一

4、次。四、认真做好基准费率调整12各社保经办机构要对已参保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开展全面清理,按行业新分类准确核定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及基准费率,以就近就低原则套入新确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并按新调整办法就近就低套入浮动后的费率,新基准费率于2015年12月底调整到位。对人社部发〔2015〕71号文件规定的调整之日起至新基准费率实施之日前因行业基准费率调整而产生的收缴差额,用人单位可在2016年1月向地税部门办理申报缴费时予以调整,也可在办理年度结算时予以调整。五、建立费率政策调整实施情况年度报备制度各地要加强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建

5、立费率调整和实施情况定期报备制度。各县(市)应在每年1月10日前,将本地上年度行业基准费率调整变化情况和浮动费率实施情况及效果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各地要充分认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强基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部门协调,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合理控制工伤保险基金结存的目标。贯彻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12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张群工伤保险处电话:89090221市财政局联系人:社会保障处电话:;市地税局联系人:张爱新规费管理局电话:885366

6、78附件:温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差别浮动费率办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地税局2015年10月20日12附件温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差别浮动费率办法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推动工伤预防工作有效开展,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9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7、》(温政办〔2011〕175号)规定,结合全市工伤保险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关于行业划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八类行业分别实行八种不同的工伤保险费率。全市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商登记内容及生产经营业务,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及相对应的费率。12用人单位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不明确的,按四类行业核定基准费率;用人单位多行业类别经营生产的,以最高行业类别核定基准费率。二、关于行业基准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

8、衡”的原则,根据温州市工伤保险费支缴比例、工伤发生率及职业病危害程度,原则确定全市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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